皖司許〔2022〕355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高勁等18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合肥市(18人)
高勁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建緯(合肥)律師事務所
耿楚 由安徽康盈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凱和律師事務所
徐曉波 由安徽澤黎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尚公(合肥)律師事務所
衛(wèi)桂菊 由安徽嵆方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隆安(合肥)律師事務所
趙麗平 由上海建緯(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文奇律師事務所
萬亞波 由上海歐瑞騰(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誠贏律師事務所
韓賽賽 由安徽金睿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眾顧律師事務所
李海霞 由安徽大森(安慶)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萬舟律師事務所
徐建勇 由安徽大森(安慶)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
章翔 由安徽同川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黃金律師事務所
何長江 由安徽金華安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皖韻律師事務所
孫經緯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皖韻律師事務所
程文靜 由安徽漢仁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邦運律師事務所
汪云霞 由湖南曠真(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邦運律師事務所
徐凌云 由湖南曠真(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邦運律師事務所
錢進 由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青合青律師事務所
李冬生 由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睿正律師事務所
金惠 由安徽楚淮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2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