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設立安徽徽蘊律師事務所的公示
劉興、田紅、張宇三人申請設立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經(jīng)檢索,名稱確定為“安徽徽蘊律師事務所”。
經(jīng)審查,劉興、田紅、張宇三人申請設立安徽徽蘊律師事務所,符合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設立的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以及安徽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律師行政許可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2〕72號)的要求,提交材料齊全?,F(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天,自2017年10月17日-10月19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向市司法局律師法援科反映,電話:3512013。
六安市司法局
2017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