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替別人處理交通違章有什么風險?
袁興軍:替別人處理違章或者是買賣駕駛證上的分,屬于違法行為,風險不小。
《2020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三條 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通知后,應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將機動車交由他人駕駛的,應當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guī)定第二十條規(guī)定期限接受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一)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zhí)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zhí)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現(xiàn)在公安機關在公路上設置的高清探頭越來越多,可以清晰分辨駕駛人的相貌。想糊弄交警,有可能弄巧成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