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fā)布日期】 2000.08.25
【實施日期】 2000.08.25
【時效性】 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 工作文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國務院增發(fā)長期建設國債和今年中央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
(2000年8月25日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聽取了財政部部長項懷誠代表國務院對《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財政部增發(fā)長期建設國債用于增加固定資產投入和2000年中央財政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議案》所作的說明,審議了國務院提請審議的增發(fā)長期建設國債和調整中央財政預算的議案。會議同意國務院提請審議的議案,決定:批準增發(fā)長期建設國債500億元和2000年中央財政預算調整方案。
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在議案審查報告中提出的建議。會議要求,國務院要在總結前兩年增發(fā)國債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經驗和問題的基礎上,認真做好新增國債的安排使用。今年增發(fā)的國債應基本用于在建的國債項目建設,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區(qū),促使這些項目早日竣工投產,發(fā)揮效益。要加強國債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jiān)督,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所有國債投資項目都要按規(guī)定程序嚴格審批,堅決杜絕劣質工程,制止不合理重復建設和盲目建設,要加強對國債資金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和審計。增發(fā)國債使用情況,年內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專題報告。
各級人民政府要抓緊落實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的各項政策措施,堅定信心,團結奮斗,埋頭苦干,扎實工作,為更好地完成今年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