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發(fā)文日期2022年06月24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2年06月24日
(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一、 任命李勇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二、 免去姜偉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第四巡回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三、 免去韓維中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四、 任命胡仕浩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五、 任命趙晉山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
六、 任命安翱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七、 任命付向波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審判員。
八、 任命蔡金芳(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九、 任命祝二軍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 任命郝銀鐘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一、 任命董朝陽(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
十二、 任命齊素(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三、 免去馬巖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十四、 任命王燈、盧正新、劉清啟、劉鵬、吳紅權(quán)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十五、 免去郭鋒、賀禔(女)、王艷彬(女)、王蔚東、錢建國、李鋒、薛淼、詹靖康、董勝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