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發(fā)文日期2015年10月16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5年10月16日
效力級別司法文件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立法律實習生制度的規(guī)定》,經(jīng)研究,2015年度法律實習生為:
北京大學:李婧一、葉逸群
清華大學:孫亮、雷彤
中國人民大學:崔赫、楊永凱
北京師范大學:李奕萱
中國政法大學:劉臻、李良
中央財經(jīng)大學:金方斐、邱月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姚敏、鈕楊
國際關系學院:周可可
外交學院:張鵬翔、侯雨桑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劉深深、趙泓翔
中央民族大學:包世燁、張麗媛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任倬瑤、楊政勛
北京外國語大學:趙嶸、崔龍
北京科技大學:袁子惠
北京化工大學:秦婧然、劉乙璞
北京交通大學:王旭、烏云嘎
北京郵電大學:周鵬、燕林祺
北京林業(yè)大學:李娟、王昱
首都師范大學:張云斌
首都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梁建坤
南開大學:張晗
吉林大學:齊英程、王楊
上海交通大學:張潔瑩
東南大學:董玉泉
廈門大學:林璐
武漢大學:吳鵬杰
華中科技大學:宋林潔
華南理工大學:陳伊君
西南政法大學:薛飛飛、肖燕
四川大學:陳亞玲
中央黨校:張偉
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院:張曉玲、朱乾乾
感謝全國各高等法律院校的組織推薦!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