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發(fā)文日期1989年06月09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1989年06月09日
效力級別司法文件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高三妹等人訴陳德晶房屋確權一案的請示報告》和案卷,均已收悉。
從你院報來的案卷材料看:訟爭的兩棟房屋,是解放前高三妹夫家兄弟四人共同經(jīng)商、共同生活期間購置的,第一、二審判決認定為共有是正確的,故同意不再變更。但應繼續(xù)做好高三妹等人思想工作,勸導他們珍惜兄弟情誼,以團結為重,服判息訴。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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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高三妹等與陳德晶房屋確權糾紛的函
來源: www.03j9n.cn 日期:2023-10-04 閱讀:次
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發(fā)文日期1989年06月09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1989年06月09日 效力級別司法文件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高三妹等人訴陳德晶房屋確權一案的請示報告》和案卷,均已收悉。 從你院報來的案卷材料看:訟爭的兩棟房屋,是解放前高三妹夫家兄弟四人共同經(jīng)商、共同生活期間購置的,第一、二審判決認定為共有是正確的,故同意不再變更。但應繼續(xù)做好高三妹等人思想工作,勸導他們珍惜兄弟情誼,以團結為重,服判息訴。 此復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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