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機關:司法部
發(fā)文字號:[88]司公字第47號
公布日期:1988.05.24
施行日期:1988.05.24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效力位階: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司法部公證律師司關于事實收養(yǎng)補辦公證事的函
(1988年5月24日 [88]司公字第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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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司法部公證律師司關于事實收養(yǎng)補辦公證事的函
來源: www.03j9n.cn 日期:2023-10-04 閱讀:次
制定機關:司法部 發(fā)文字號:[88]司公字第47號 公布日期:1988.05.24 施行日期:1988.05.24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效力位階: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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