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發(fā)文日期1996年09月17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辦函〔1996〕62號
施行日期1996年09月17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陜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建議成立延安革命舊址維修保護領導小組的請示》(陜政字〔1995〕51號)收悉。經研究并報請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xiàn)函復如下:
一、 同意成立延安革命舊址維修保護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延安革命舊址維修保護總體規(guī)劃的制定和重大項目的組織協(xié)調等工作。
二、 同意請宋平同志任領導小組名譽顧問。領導小組由李鐵映同志任名譽組長,陜西省省長程安東任組長,建設部部長侯捷、國家文物局局長張文彬、陜西省副省長姜信真任副組長;成員由中宣部、中央黨史研究室、國家計委、財政部、文化部、交通部、林業(yè)部、水利部、國家旅游局的有關負責同志組成。
三、 領導小組設置辦事機構要遵循精簡、效能的原則,其職責和組成由領導小組決定。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