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fā)布日期】 1958.11.23
【實施日期】 1958.11.23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工作文件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1957年國家決算的決議
(1958年11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零二次會議通過)
1958年11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零二次會議根據(jù)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1957年國家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1958年國家預算的決議,批準國務院提出的1957年國家決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