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家知識產權局
發(fā)文日期2022年07月29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第496號
施行日期2022年07月29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guī)定》,生產安吉白茶、金華火腿、鞍山南果梨、阜新瑪瑙、輝南大米、練塘茭白、弋陽年糕、龍口粉絲、永城面粉、信陽毛尖、都安野生山葡萄酒、橫縣茉莉花茶、鹿寨蜜橙、柴達木枸杞、賀蘭山東麓葡萄酒、寧夏枸杞等 16 個產品的 75 家企業(yè),分別向產品所在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申請,經有關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審核,并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認定,現予注冊登記。自即日起核準上述企業(yè)在其生產的地理標志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2年0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