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fā)布日期】 1992.07.01
【實施日期】 1992.07.01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工作文件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意大利共和國關于民事司法協(xié)助的條約》的決定
(1992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批準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于1991年5月20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意大利共和國關于民事司法協(xié)助的條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