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4〕229號
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成羽佳等16人:
你們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 合肥市
成羽佳 安徽嵆方律師事務所
李莉 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
洪雅嫻 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
孫靜 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
黃孝偉 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
袁龍 上海君悅(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宿州市
李潔 安徽陸汝明律師事務所
三、阜陽市
吳寶兵 安徽慧民律師事務所
四、蕪湖市
黃俊 安徽宇潤律師事務所
宇正武 安徽偉明律師事務所
汪星 安徽令行律師事務所
陶成 安徽潤深律師事務所
劉珂 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
任俊豪 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
五、宣城市
魯利萍 安徽安泰達(宣城)律師事務所
六、黃山市
金晨曦 安徽昌法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