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4〕305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安徽景秀律師事務所、安徽百協(xié)律師事務所、安徽金六州律師事務所: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負責人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一條、《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42號)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變更。
安徽景秀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彭瀾變更為張曉艷;
安徽百協(xié)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湯紅瓊變更為劉俊生;
安徽金六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汪丹新變更為董永劍。
安徽省司法廳
2024年9月3日
抄送:合肥市、六安市司法局,省律師協(xié)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