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安徽省教育廳 【發(fā)文字號】 皖教秘[2014]264號
【發(fā)布日期】 2014.07.03 【實施日期】 2014.07.03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院校與教職員工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舉辦全省初中階段理化生實驗室管理使用和實驗教學培訓活動的通知
(皖教秘〔2014〕264號)
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
為加強學校實驗室管理,充分發(fā)揮教學實驗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推進新課程實驗教學,經研究,決定舉辦全省初中階段理化生實驗室管理使用和實驗教學培訓活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安排
本次培訓活動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和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共同舉辦,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具體承辦。
二、培訓主要內容
1.新課程標準關于實驗教學的內容解讀;
2.初中理化生實驗室規(guī)范化管理使用;
3.新課程標準主要分組實驗示范教學。
三、參加人員
各市每學科選派1-2名實驗室管理人員和6名骨干教師參加培訓,省直管縣每學科選派1名實驗室管理工作人員和2名骨干教師參加培訓。
四、時間地點
學科
報到時間
培訓時間
培訓地點
物理
7月16日
7月17至18日
蚌埠市
化學
7月20日
7月21日至22日
安慶市
生物學
7月23日
7月24日至25日
馬鞍山市
五、有關要求
1、請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認真推選參加培訓的骨干教師。該骨干教師應作為本地區(qū)隨后開展的市、縣(區(qū))培訓的主講教師。
2、各市、縣(區(qū))要積極組織開展學校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教師培訓,努力促進本地區(qū)學校實驗室的規(guī)范管理和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
3、請各地于7月11日前將《參加培訓人員登記表》(見附件)報送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聯(lián)系人:陳遠、王世忠、白皓,聯(lián)系電話:0551-64495180、64495743、64495938,電子郵箱:syglk2005@163.com。
安徽省教育廳
2014年7月3日
附件:
參加培訓人員登記表
序號
姓名
單位
職稱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