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決字〔2018〕第65號
鄧偉杰等24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的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請你們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持本決定書和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信函)到本機關(省政務服務中心司法廳窗口)領取《律師執(zhí)業(yè)證》。
一、合肥市(15人)
鄧偉杰 由安徽神州行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卓泰律師事務所
張先庭 由安徽凌志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徽航律師事務所
孟瀟 由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博時律師事務所
孫勇 由安徽至達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京師(合肥) 律師 事務所
程亞坤 由安徽世紀天元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
周梅 由安徽云飛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金誠同達(合肥)律師事務所
王愛華 由安徽至達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銀(合肥)律師 事務所
黃丹丹 由安徽至達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
程嘯 由安徽至達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銀(合肥)律師 事務所
行江 由安徽金亞太(長豐)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
夏林 由安徽至達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
鄒志艷 由安徽昊華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盈科(合肥)律師 事務所
李享 由北京金誠同達(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藍鵬(合肥)律師事務所
許鵬 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師事務所
曹海峰 由安徽昊華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懷谷律師事務所
二、阜陽市(2人)
鄧輝 由安徽潁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淮都(潁東)律師 事務所
劉俊 由安徽弘大(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元祥律師 事務所
三、滁州市(2人)
張萬星 由安徽皖瑞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會峰(定遠)律師 事務所
巨萬美 由安徽清流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皖江律師事務所
四、六安市(1人)
朱誠 由安徽智星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皋德律師事務所
五、馬鞍山市(1人)
王應芳 由安徽浩謙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銘心律師事務所
六、宣城市(1人)
管俊 由安徽真見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皖盛律師事務所
七、安慶市(1人)
趙輝 由安徽引江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安泰達(安慶)律師事務所
八、省直所(1人)
丁治國 由安徽潤天(蚌埠)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潤天律師 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18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