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公安部
發(fā)文日期1988年01月12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88]民航局字第037號
施行日期1988年01月12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民航局公安部關于堅決制止和打擊倒賣飛機票活動確保航空運輸安全的通知(1988年1月12日[88]民航局字第037號)
民航各地區(qū)管理局、航空公司、機場,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
一九八七年以來,不法分子倒賣飛機票活動明顯增多。有的大量偽造購票證件、套購飛機票,加價倒賣;有的為外國人和港澳人員偽造身份證,用人民幣購票,從中獲取外幣、外匯兌換券或其它好處;有的合同購票單位違反規(guī)定,利用合同訂票之便,收取高額手續(xù)費。還有少數(shù)民航售票、值機人員以票謀私,違反規(guī)定售票。日益增多的倒賣飛機票證活動,不僅加劇了購票緊張的狀況,侵害了廣大旅客的利益,擾亂了社會治安和經濟秩序;而且由于倒賣飛機票證人員偽造和使用假證件,給犯罪分子劫機、爆炸等破壞活動以可乘之機,直接威脅航空運輸安全。為堅決打擊倒賣飛機票證活動,確保航空運輸安全,現(xiàn)通知如下:
一、 嚴格執(zhí)行售票制度,加強售票管理,認真驗證把關,堵塞漏洞。要教育民航干部、職工遵紀守法,嚴禁走后門,以票謀私。嚴防飛機票證流入違法犯罪分子手中。對違反售票規(guī)定的要嚴肅查處。
二、 各地公安機關要認真查處倒賣飛機票證的違法犯罪活動,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在查處的同時,要加強對機場和售票處的治安管理。在倒賣飛機票證嚴重的地方,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民航等部門,共同組織力量,集中時間進行專項治理。
三、 對倒賣飛機票和有效訂座憑證的違法人員,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并沒收其非法所得。對以倒賣飛機票證為常業(yè),內外勾結以及偽造購票證件,套購飛機票,給航空運輸安全造成嚴重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 對倒賣飛機票證的犯罪分子,在依法查處后,可以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公開報道,揭露其犯罪事實和坑騙手法,教育和動員群眾同這類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