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22综合强奸一区|手机在线黄色毛片视频|欧亚洲无码视频黄色|人操人免费在线视频|日本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视频|国产资源av夜夜视频导航|一区二区久久AAA国产在线观看|青青草小视频在线视频|三级A片黑人看欧洲一级A片|日本91高清在线观看

網(wǎng)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合肥律師門戶網(wǎng)
刑事辯護 交通事故 離婚糾紛 債權債務 遺產(chǎn)繼承 勞動工傷 醫(yī)療事故 房產(chǎn)糾紛
知識產(chǎn)權 公司股權 經(jīng)濟合同 建設工程 征地拆遷 行政訴訟 刑民交叉 法律顧問
 當前位置: 網(wǎng)站首頁 » 法規(guī)查詢 » 中央法規(guī)司法解釋 » 正文
(2021年)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
來源: www.03j9n.cn   日期:2024-11-27   閱讀:

發(fā)文機關公安部

發(fā)文日期2021年04月27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GA/T1773.1-2021

施行日期2021年10月1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章

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

公安部起草的文件

《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是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關于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的要求制定的文件。

該文件分為4部分,第1部分是通用要求,第2部分是小型汽車駕駛,第3部分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第4部分是摩托車駕駛 。

分    類共4部分 

目錄

1前言

2引言

3全文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前言

播報

編輯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guī)則》的規(guī)定起草。

本文件是GA/T 1773《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的第1部分。GA/T 1773已經(jīng)發(fā)布了以下四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小型汽車駕駛;

第3部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

第4部分:摩托車駕駛。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nèi)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fā)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本文件由全國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576)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東方時尚駕駛學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志強、鞏建國、王秋鴻、于鵬程、劉曉晨、馬明月、趙洹琪、王頌勃、柴蕊、趙立波、閆文輝、趙旭。 

引言

播報

編輯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關于機動車駕駛人需要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的要求,制定本文件,GA/T 1773旨在確立機動車駕駛人在使用機動車過程中安全文明操作的相關要求,根據(jù)駕駛車輛類型不同,分為四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確立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的通用要求。

——第2部分:小型汽車駕駛。目的在于確立小型汽車駕駛人的安全文明行為要求和操作方法。

——第3部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目的在于確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的安全文明行為要求和操作方法。

——第4部分:摩托車駕駛。目的在于確立摩托車駕駛人的安全文明行為要求和操作方法。 

 

第一部分

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1.范圍

本文件規(guī)定了機動車駕駛人在使用機動車中安全文明操作的基本要求、駕駛身體狀態(tài)要求、觀察要求、信號裝置和安全裝置的使用要求、停車和避讓要求、高速公路駕駛要求、典型路況與環(huán)境駕駛要求及交通事故處置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駕駛機動車,也適用于機動車駕駛人宣傳教育、培訓和考試。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沒有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緊急車輛emergency vehicles

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消防車等應急救援車輛。

3.2

前視距離 looking ahead distance

機動車駕駛人駕駛過程中向道路前方觀察到的最小距離。

3.3

縱向安全距離 longitudinal safety distance

機動車與前方機動車保持的足以安全停車的最小距離。

3.4

橫向安全距離 lateral safety distance

機動車與左右兩側車輛、行人保持的足以安全行車的最小距離。

3.5

緊急情況 emergency situation

GA/T1773.1—2021

行車中須采取應急措施以應對可能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情況。

4.基本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機動車駕駛人(以下簡稱“駕駛人”)應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xiàn)場指揮時,應按照交通警察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4.1.2 駕駛人應查閱車輛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了解所駕車輛使用性能。

4.1.3 遇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優(yōu)先保護人身安全的避險措施。

4.1.4 遇到前方有緊急情況時,應采取穩(wěn)定方向、制動減速的避讓措施。

4.2駕駛證使用要求

4.2.1 駕駛人應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2.2 駕駛人應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

4.2.3 駕駛人持有駕駛證應在有效期內(nèi),并按規(guī)定審驗。

4.2.4 駕駛人因年齡超出準駕車型規(guī)定范圍的,應按規(guī)定換領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4.2.5 駕駛人因身體條件發(fā)生變化,不符合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條件,但符合準予駕駛的其他準駕車型條件的,應按規(guī)定申請降低準駕車型。

4.2.6駕駛人因身體條件發(fā)生變化,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應按規(guī)定申請注銷駕駛證。

4.2.7 駕駛人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地址等信息發(fā)生變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從業(yè)單位等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按規(guī)定向駕駛證核發(fā)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4.2.8 在實習期內(nèi),駕駛人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a)在機動車車身后部粘貼或懸掛統(tǒng)一式樣的實習標志;

b)不應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緊急車輛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品、劇毒或放射性

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

c)駕駛的機動車不應牽引掛車;

d)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時,由持相應或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4.2.9 在增加準駕車型后的實習期內(nèi),駕駛人駕駛原準駕車型的機動車時不受4.2.8限制。

4.3 機動車使用要求

4.3.1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遵循以下規(guī)定:

a)確保機動車號牌安裝規(guī)范,號牌完好,無遮擋、污損;b)確保機動車在檢驗合格和保險有效期內(nèi);

c)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進行安全檢查,不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4.3.2駕駛機動車載人不應超過核定人數(shù)。

4.3.3 駕駛載貨汽車,車廂不應載客,裝載貨物質量不應超過核定的載質量,裝載貨物的長度、寬度不應超出車廂。

4.3.4駕駛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nèi)置的行李箱外,不應載貨。

4.4 駕駛著裝要求

駕駛機動車不應赤腳,不宜穿高跟鞋、拖鞋等影響安全駕駛的鞋。

5.駕駛身體狀態(tài)要求

5.1一般要求

出現(xiàn)暈厥、惡心、乏力、幻象等現(xiàn)象及其他影響安全駕駛的情形時,不應駕駛機動車。

5.2 酒精及藥物管理

5.2.1 攝取含有酒精的飲品或食物后,不應駕駛機動車。

5.2.2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或對駕駛行為有影響的藥物后,不應駕駛機動車。

5.3 禁止疲勞駕駛

5.3.1 連續(xù)駕駛時間不應超過4h,高速公路連續(xù)駕駛時間不宜超過2h。

5.3.2因睡眠不足、體力消耗過大等原因導致身體疲憊的情況,不宜駕駛機動車。5.3.3身體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應駕駛機動車。

5.4 禁止分心駕駛

駕駛機動車時,不應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收發(fā)信息、觀看電視等分散駕駛注意力的行為。

5.5情緒管理

駕駛機動車時,應保持心態(tài)平和、情緒穩(wěn)定。如情緒波動大時,應及時調(diào)整,難以平復時,不應繼續(xù)駕駛機動車。

6.觀察要求

6.1 后視鏡使用要求

6.1.1 調(diào)整車輛內(nèi)外后視鏡,確保后視鏡可視范圍良好。

6.1.2 駕駛機動車宜每隔5s~8s用余光掃視一次后視鏡,隨時了解車輛周圍道路交通狀況。

6.2 行車觀察要求

6.2.1 駕駛人視線應投向遠方,并不斷掃視,了解交通狀況。

6.2.2 在高等級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前視距離宜大于車輛15s 內(nèi)駛過的距離,對應不同速度下前視距離見表1。

6.2.3 除6.2.2情形外,前視距離宜大于車輛8s內(nèi)駛過的距離,對應不同速度下前視距離見表2。

6.2.4 駕駛人應注意觀察儀表及指示燈,掌握車輛狀況。

6.2.5 改變車輛行駛軌跡前,應觀察前后及兩側的交通情況。

6.2.6 通過路邊停有車輛的路段時,應保持橫向安全距離,必要時減速,注意停駛車輛打開車門或突然起步。

6.2.7 通過停有公交車的站點時,應減速,保持橫向安全距離,注意公交車前、后突然躥出的行人和非機動車。

6.2.8 通過學校、醫(yī)院、商場、人行橫道等路段時,應減速觀察、避讓。

6.2.9 夜間行駛時,在觀察燈光照射區(qū)域的同時,宜注意燈光照射區(qū)域以外交通狀況的變化。

6.3 導航設備的使用

使用導航設備時,應在出車前或停車時設置,行車中不宜手動操作導航設備。

7.信號裝置使用要求

7.1 燈光的使用

7.1.1轉向燈的使用

7.1.1.1交叉路口轉彎進入導向車道時,應開啟相應的轉向燈;未施劃導向車道的,應提前30m開啟相應的轉向燈。完成轉彎后關閉轉向燈。

7.1.1.2 路邊停車起步、變更車道、超車、掉頭、駛離環(huán)島、靠邊停車時,應至少提前3s開啟相應的轉向燈,完成駕駛操作后關閉轉向燈。

7.1.2 前照燈的使用

7.1.2.1 夜間駕駛應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后位燈。在沒有路燈或照明不良道路上行駛時,速度超過30km/h,應使用遠光燈,但遇到以下情形時應使用近光燈:

a)沒有中心隔離設施的道路上,距對向來車150m 以內(nèi)時;b)跟車距前車小于100m時;

c)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d)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

7.1.2.2 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7.1.2.3 夜間路邊臨時停車時,應關閉前照燈,開啟示廓燈。

7.1.2.4 超車前,可變換遠近光燈示意前車駕駛人

7.1.3 危險報警閃光燈的使用

7.1.3.1 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或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難以移動的,應持續(xù)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7.1.3.2 牽引故障機動車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均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7.1.3.3駕駛機動車搶救危重病人等緊急情況時,可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7.1.3.4駕駛機動車需要使用轉向燈時,應關閉危險報警閃光燈。

7.2 喇叭的使用

7.2.1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安全視距不良的路段以及超車或遇有緊急情況時,應鳴喇叭示意。聽到對方喇叭聲時,宜鳴喇錠回應。

7.2.2超越噪聲較大的拖拉機、貨車、三輪汽車時,應在接近時鳴喇叭提醒。

7.2.3駕駛機動車在禁止鳴喇叭的區(qū)域或路段不應鳴喇叭。

7.2.4遇前方校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時,后方停車等待的機動車不應鳴喇叭或使用燈光催促校車。

8.安全裝置使用要求

8.1安全帶的使用

8.1.1 駕駛人應使用安全帶,宜提示乘車人員使用安全帶。

8.1.2 應根據(jù)身高調(diào)整安全帶的高度,右手將安全帶平順拉出,將搭扣插頭插入插座里。

8.1.3肩部安全帶應從肩部與頸根部之間的合適位置(鎖骨)通過,見圖1a),不應從頸部或腋下通過。

8.1.4 腰部安全帶應從髖部通過,見圖1b),不應從腹部通過。

8.1.5檢查安全帶,應無打結扭轉情況。

8.2 防滑鏈的使用

冰雪路面行車,宜在驅動輪上安裝使用防滑鏈。

8.3三角警告牌的使用

在道路上使用三角警告牌時,應設置在來車方向50m~~100m處;但在高速公路上,應設置在來車方向150m外。

8.4滅火器的使用

裝備有滅火器的機動車,應確保裝備的滅火器在有效期內(nèi),并掌握使用方法。

9.停車和避讓要求

9.1應急車道使用

駕駛機動車不應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

9.2避讓緊急車輛

遇緊急車輛時,應根據(jù)道路、交通情況開啟轉向燈,向左側或右側避讓。

9.3 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

9.3.1 行經(jīng)人行橫道時,應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應停車讓行。行經(jīng)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避讓。

9.3.2遇有老、弱、病、殘、孕等行動不便的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時,不宜鳴喇叭催促。

9.3.3 行經(jīng)有積水、泥濘、碎石或易產(chǎn)生揚塵的道路,遇路邊有行人、非機動車通行時,應減速慢行。

9.4停車

9.4.1 停車應入位,不占用相鄰車位。

9.4.2 停車不應影響行人和其他車輛正常通行。

9.4.3 身體發(fā)生不適時,宜將機動車移動到不影響安全的位置停放。9.5 避讓校車

9.5.1 在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遇前方校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繒r,后方車輛應停車等待,不應超越。

9.5.2 在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遇前方校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停靠時,與校車同車道的后方車輛和相鄰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停車等待,其他機動車道上的機動車應減速通過。

10.高速公路駕駛要求

10.1 駛進高速公路

10.1.1 進出高速公路收費站,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進入收費站前,觀察收費站前的限速標志、收費車道上方的指示標志和燈光信號,將車輛速度

逐步降至規(guī)定范圍內(nèi),根據(jù)收費車道允許通過車型等情況選擇進入相應車道;

b)進入收費口時,使駕駛室門窗與收費窗口(或設備)靠近對齊,進行領卡或交費;在設有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tǒng)(ETC)的收費站,持有ETC電子標簽的機動車按車道限速和車輛間距要求勻速通過。

10.1.2 駕駛機動車進入匝道前,應觀察匝道前方指路標志,按標志指示方向進入對應匝道,將速度控制在限速范圍內(nèi)。

10.1.3經(jīng)加速車道進入高速公路主線,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在進入加速車道時,開啟左轉向燈;

b)沿著加速車道迅速將速度提高到60km/h以上,觀察左后視鏡,保持安全距離,平順進入車流,關閉轉向燈。

10.2 高速公路行駛

10.2.1 進入行車道后,應按車型和行駛速度選擇行駛車道。

10.2.2 前方發(fā)生道路擁堵,不應占用應急車道。

10.2.3發(fā)生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b) 組織乘員下車撤離至護欄以外等安全地點,必要時報警;

c)車輛能夠移動的,將車輛移動至右側路肩上或應急車道內(nèi);

d)在車輛后方來車方向150m 以外擺放三角警告牌。

10.2.4 需要停車時,應選擇服務區(qū)或停車區(qū)。

10.3駛出高速公路

10.3.1駛出高速公路時,應注意觀察出口預告標志,按以下步驟操作:

a)遇有2km(或3km)出口預告標志后,做好駛出準備,逐步變更至最右側車道;

b)遇有1km 出口預告標志后,在右側車道跟車行駛,不宜超車;

c)遇有500m出口預告標志后,開啟右轉向燈,做好進入減速車道的準備,不應超車;

d)遇有出口預告標志時,進入減速車道,在到達匝道時逐步將速度降至匝道限速范圍內(nèi),通過匝道駛出高速公路。

10.3.2錯過出口,應繼續(xù)向前行駛至下一出口駛離,不應緊急制動、停車、倒車、掉頭、逆行或穿越中央分隔帶等。

11 典型路況與環(huán)境駕駛要求

11.1 典型路況

11.1.1 交叉路口

11.1.1.1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按以下要求通行:

a)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需要轉向的,進入導向車道開啟轉向燈,

轉向完成后關閉轉向燈;

b)綠燈亮時,讓已在路口內(nèi)車輛通過后,依次通行;

c)黃燈亮時,停在停止線以外,無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不能安全停車的,可以繼續(xù)行駛;

d)紅燈亮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無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e)設置有左轉待轉區(qū)或直行待行區(qū)的,按放行規(guī)定通行;

f)向左轉彎時,偏頭觀察前風窗玻璃左側立柱盲區(qū),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向右轉彎時,觀察右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后視鏡盲區(qū),確認安全后勻速轉彎駛入目標路段外側機動車道;

g)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h)準備進入環(huán)形路口時讓已在路口內(nèi)的機動車先行;

i)在無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11.1.1.2通過無交通信號燈控制和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按11.1.1.If)、11.1.1.lh)通行外,還應按以下要求通行:

a)減速行駛;

b)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yōu)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c)無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d)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e)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11.1.1.3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應進入路口。

11.1.2 涉水路段

11.1.2.1通過涉水路段前應查明水情,確認安全后,低速均勻一次性通過。

11.1.2.2涉水行駛時,應注意觀察周邊參照物,保持行駛路線。

11.1.2.3通過涉水路段后,應低速行駛一段路程,間斷輕踏制動踏板,直至恢復制動效果。

11.1.2.4 涉水行車發(fā)動機熄火時,未察明熄火原因,不應啟動發(fā)動機。

11.1.3 橋梁

11.1.3.1行經(jīng)橋梁路段時,應注意橫風的影響,正確判斷橫風方向,緊握轉向盤,松抬加速踏板,向來風方向微調(diào)轉向盤使車輛保持原有行駛路線。

11.1.3.2冬季行經(jīng)橋梁路段時,提前降低車速,注意橋面結冰情況,避免緊急制動。11.1.4 冰雪道路

11.1.4.1 減速慢行,最高行駛速度不應超過30km/h。

11.1.4.2車輛起步時,應輕踩加速踏板,車輛前進后緩慢加速。11.1.4.3避免緊急制動和急打方向。

11.1.4.4 進入彎道前應提前減速,避免轉彎過程中制動。11.1.4.5宜使用雪地輪胎或在驅動輪上安裝防滑鏈。

11.1.4.6路面有車轍時,沿車轍行駛;駛出車轍時,應握穩(wěn)轉向盤;無車轍時,通過觀察道路邊沿標識、路燈、路邊植被等參照物判定行駛路線。

11.1.4.7坡道路段行駛避免換擋,上下坡前減速、換低速擋。

11.1.5山區(qū)道路

11.1.5.1 連續(xù)下坡

11.1.5.1.1通過連續(xù)下坡路段時,應選擇中低速擋位,利用發(fā)動機制動,不應長時間連續(xù)使用行車制動器。駕駛自動擋機動車應按車輛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擋位。

11.1.5.2注意觀察避險車道位置,制動失靈時利用避險車道停車。

11.1.5.3急彎

11.1.5.3.1駛近急彎路段前,應仔細觀察,減速后靠右進入彎道,并鳴喇叭示意。

11.1.5.3.2 夜間通過急彎路段時,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11.1.6 隧道

11.1.6.1 駛入隧道前應注意觀察交通標志,按標志規(guī)定控制車速、使用燈光、鳴喇叭。

11.1.6.2駛入無照明的隧道時,應減速。

11.1.6.3駛出隧道時,應注意橫風的影響,判斷橫風方向,緊握轉向盤,松抬加速踏板,向來風方向微調(diào)轉向盤使車輛保持原有行駛路線。

11.2典型駕駛環(huán)境

11.2.1夜間駕駛

11.2.1.1 應按照7.1.2要求使用前照燈。

11.2.1.2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示廓燈和后位燈。

11.2.1.3 遇對向車輛使用遠光燈時,應減速,避免直視對向車燈,注意觀察前方和右側交通狀況。

11.2.1.4遇后方車輛使用遠光燈影響觀察時,可通過變換頭部位置避免后視鏡反射的燈光。

11.2.2 惡劣氣象條件

11.2.2.1 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時,應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后位燈,霧天還應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11.2.2.2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能見度小于200m時,應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能見度小于100m時,應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能見度小于50m時,應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或就近駛入服務區(qū)。

11.2.2.3 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惡劣氣象條件時,應及時降低車速,不宜緊急制動;當能見度低于50m時,最高行駛速度不應超過30km/h,但高速公路上不應超過20km/h。

11.2.2.4 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惡劣氣象條件時,不宜超車。

11.2.2.5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惡劣氣象條件時,應加大車輛的縱向和橫向安全距離。

11.2.2.6雪天行車前,應清除車體、車窗積雪。

11.2.2.7突遇臺風,要緊握轉向盤、控制行駛方向,低速行駛到背風處停車。

12交通事故處置

12.1現(xiàn)場處置

12.1.1發(fā)生下列類型道路交通事故,應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按8.3的要求在來車方向設置三角警告牌,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警:

a)死亡事故;

b)傷人事故;

c)財產(chǎn)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2)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嫌疑;

3)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嫌疑;

4)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5)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

6)一方當事人離開現(xiàn)場;

7)有證據(jù)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

12.1.2發(fā)生財產(chǎn)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應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采取現(xiàn)場拍照或標劃事故車輛現(xiàn)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jù),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按8.3的要求在來車方向設置三角警告牌,并報警:

a)機動車無檢驗合格標志或無保險標志的;

b)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其他設施的。

12.1.3 發(fā)生下列財產(chǎn)損失事故,除12.1.1c)和12.1.2所列情形外,應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采取現(xiàn)場拍照或標劃事故車輛現(xiàn)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jù),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按8.3的要求在來車方向設置三角警告牌后,雙方可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在線自行協(xié)商處理,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a)機動車與機動車發(fā)生財產(chǎn)損失事故;

b)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fā)生財產(chǎn)損失事故。

12.1.4 載運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發(fā)生事故的,應立即報警,并按照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有關操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12.1.5 機動車配備有反光背心的,宜穿著反光背心。

12.2 報警要求

報警時應說明事故發(fā)生或發(fā)現(xiàn)的時間、地點、車輛類型、車輛號牌號碼,人員傷亡情況、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以及危險物品的種類、是否發(fā)生泄漏、是否存在逃逸等情況以及報警人自己的姓名、聯(lián)系方式等。具備條件的,宜通過電子設備發(fā)送事故地點信息。 [1]

 

第二部分

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 第2部分:小型汽車駕駛

1范圍

本文件規(guī)定了機動車駕駛人在使用小型汽車過程中,安全文明操作的一般要求、行車準備、操縱裝置使用、安全速度要求、安全距離要求、基本行車駕駛方法、緊急情況的處置要求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汽車操作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小型汽車駕駛人安全文明駕駛小型汽車,也適用于小型汽車駕駛人宣傳教育、培訓和考試。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nèi)容通過文中的規(guī)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A/T 1773.1——2021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3術語和定義

GA/T 1773.1——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小型汽車駕駛人car drivor

具有小型汽車(C1)、小型自動擋汽車(C2)、低速載貨汽車(C3)、三輪汽車(C4)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C5)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2映像image

機動車駕駛人在后視鏡中觀察到的物體形成的物像。

4一般要求

小型汽車駕駛人應按照GA/T 1773.1——2021的規(guī)定安全文明駕駛。

5行車準備

5.1安全檢查

5.1.1機動車駕駛人(以下簡稱“駕駛人”)行車前應逆時針繞行車輛檢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a)車底或附近無兒童等人員及障礙物;

b)燈具完好;

c)機動車號牌齊全完好、無遮擋;

d)輪胎氣壓正常﹑胎紋無異常磨損,輪胎表面無異物;e)風窗玻璃,后視鏡完好、清潔;

f)車底無漏油.漏水;

g)車門和后備廂蓋關閉正常;

h)三角警告牌完好;有滅火器的,壓力符合規(guī)定。5.1.2上車后觀察車內(nèi)情況,應無影響安全操作的散落物。

5.2調(diào)整座椅

5.2.1駕駛座椅前后位置應調(diào)整至駕駛人左腳能輕松地將離合器踏板踩到底,見圖1a);自動擋汽車應調(diào)整至駕駛人右腳能自如踩踏行車制動踏板和加速踏板。大小腿夾角宜大于90°。

5.2.2駕駛座椅高度應調(diào)整至駕駛人視線從轉向盤上方看出,且從轉向盤內(nèi)側完整可視儀表,見圖1b)。

5.2.3駕駛座椅靠背角度應調(diào)整至駕駛人腰背部與座椅靠背貼合,雙手手腕能自然放置于轉向盤上沿,見圖1c)。

5.2.4座椅頭枕應調(diào)整至中心高度與頭部中心平齊,見圖1d).

5.3調(diào)整后視鏡

5.3.1車內(nèi)后視鏡位置應能觀察到完整后車窗,鏡內(nèi)地面映像占鏡面高度的1/2,見圖2a)。

5.3.2左側外后視鏡內(nèi)地面映像占鏡面高度的1/2,左側車身映像占鏡面寬度的1/4,見圖2b)。

5.3.3右側外后視鏡內(nèi)地面映像占鏡面高度的2/3,右側車身映像占鏡面寬度的1/4,見圖2c)。

5.4使用兒童乘員約束系統(tǒng)

5.4.1搭載兒童時,應根據(jù)兒童的身高、體重使用與其相匹配的約束系統(tǒng)

5.4.2應按制造商的說明書安裝及使用兒童約束系統(tǒng)。

6 操縱裝置使用

6.1轉向盤

6.1.1 轉向盤握法

雙手分別握于轉向盤左右兩側,四個手指由外向內(nèi)握住轉向盤,拇指向上貼于轉向盤盤緣,見圖3.

雙手自然握住轉向盤的同時,手指應能撥動燈光組合開關和雨刮器開關。

6.1.2轉向盤操作

6.1.2.1車輛行駛時,雙手不應同時離開轉向盤;但換擋、開啟前照燈籌情況需一只手離開轉向盤時,另一只手應有效控制轉向盤。

6.1.2.2車輛直線行駛時,應以左手為主,右手為輔,平緩地推動和拉動轉向盤。

6.1.2.3車輛轉彎時,右轉彎宜以左手推送,右手上下拉動;左轉彎宜以右手推送,左手上下拉動;不宜雙手交叉。

6.1.2.4車輛轉彎后,不應放開轉向盤讓其自動回轉。

6.1.2.5 通過泥濘,凹凸不平等容易引起車輛行駛軌跡改變的路面時,應握緊轉向盤。

6.2踏板

6.2.1 離合器踏板

6.2.1.1操縱離合器踏板時,應用左腳前腳掌睬離合器踏板,利用左腿膝關節(jié)的伸屈動作踩下或抬起,腳后跟不應接觸駕駛室地板。

6.2.1.2踩下離合器踏板時,應迅速一次完全踩下。

6.2.1.3抬起離合器踏板時,先稍快抬起離合器踏板,待離合器處于聯(lián)動點位置時稍作停頓,隨后再抬起離合器踏板。

6.2.1.4不使用離合器踏板時,應將左腳放在離合器踏板左下方的駕駛室地板上。

6.2.2制動踏板

6.2.2.1操縱制動踏板時,右腳腳跟靠在制動踏板下的地板上做支點,前腳掌放在制動踏板上,用踝關節(jié)伸屈踩下或抬起。

6.2.2.2踩制動踏板時,應先輕踩,再逐漸加重,動作應均勻柔和。如需緊急制動時,應迅速踩下制動踏板。

6.2.3加速踏板

6.2.3.1操縱加速踏板時,右腳腳跟放在制動踏板支點位置,前腳掌向右偏斜輕踩加速踏板,用踝關節(jié)的伸屈踩下或抬起,應做到“輕踩,緩抬”,見圖4。

6.2.3.2踩下離合器踏板前,應先松開加速踏板。

6.3變速器

6.3.1操縱桿的使用

操縱變速器操縱桿時,右手手掌向下自然握住手柄,以手腕和肘關節(jié)的力量為主。

6.3.2擋位選擇

6.3.2.1 駕駛手動擋汽車,參照車輛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按以下情況選擇擋位:

a)啟動發(fā)動機時,應使用空擋;

b)車輛倒車時,應使用“R擋;

c)車速范圍在0 km/h~20 km/h時,可使用“1”擋;

d)車速范圍在15 km/h~35 km/h時,可使用“2”擋;

e)車速范圍在30 km/h~45 km/h時,可使用“3”擋;

f)車速范圍在40 km/h以上時,可使用“4”擋;

g)車速范圍在60 km/h以上時,可使用“5"擋及以上擋位;h)車輛臨時停車且發(fā)動機未熄火時,可使用空擋。

6.3.2.2駕駛自動擋汽車,按以下要求選擇擋位:

a)車輛正常行駛時,應使用“D”擋;

b)車輛停車或啟動發(fā)動機時,應使用“P"擋﹔

c)車輛倒車時,應使用“R"擋;

d)車輛短時間停車且發(fā)動機未熄火時,宜使用“P”擋,可使用“N"擋;

e)有其他擋位的,參照車輛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

6.4駐車制動器

6.4.1停車后,應使用駐車制動器制動。

6.4.2操縱駐車制動器操縱桿時,將桿柄向后拉緊,觀察駐車指示燈亮起;放松時,先將操縱桿稍向后拉,然后大拇指按下桿頭按鈕,再將桿向下推送到底,見圖5,觀察駐車指示燈熄滅。其他駐車制動器操作方法參照車輛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

7安全速度要求

7.1駕駛人應在道路規(guī)定的限速值內(nèi),根據(jù)實際道路環(huán)境,路面條件,天氣條件、車輛技術性能等控制車速。

7.2駕駛人應通過速度表判斷車速,車速宜與周圍其他機動車保持一致。

7.3遇下列情形,應仔細觀察,減速通行:

a)通過人行橫道、施工作業(yè)路段,無交通信號或管理人員的鐵路道口,無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等;

b)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

c)前方有障礙物、坑洼、泥濘.濕滑、砂石,積水等路面情況;

d)駛近學校.醫(yī)院、居民小區(qū),公共汽車站,路旁集市等。

7.4遇下列情形,機動車最高行駛速度不應超過30 km/h:

a)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路、窄橋時;

b)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c)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 m以內(nèi)時;

d)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e)牽引發(fā)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8安全距離要求

8.1縱向安全距離

8.1.1與前車的縱向安全距離宜大于車輛3 s內(nèi)駛過的距離,不同速度下的縱向安全距離見表1。

8.1.2遇下列情況,縱向安全距離應在8.1.1的基礎上每項增加1s內(nèi)駛過的距離,并逐項累加:

a)在高等級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

b)在夜間,惡劣氣象和不良道路條件下行駛時;

c)牽引中置軸掛車時。

8.2橫向安全距離

8.2.1車輛行駛過程中,宜按以下要求與左右兩側車輛.行人保持橫向安全距離:

a)車輛、行人與行車方向相反時大于1 m;

b)車輛、行人與行車方向相同時大于1.5 m.

8.2.2遇雨雪霧等惡劣氣象和彎坡等不良道路條件時,應加大橫向安全距離。

9基本行車駕駛方法

9.1車輛起步

9.1.1 上車與調(diào)整

9.1.1.1上車時,宜按以下步驟操作:

a)上車開門前駕駛人站在駕駛室左門側后位置,觀察車輛前后交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

用左手握住門把,打開車門,左腳向前邁近一步;

b)右手握住轉向盤,右腳伸入駕駛室,側身使臀部、腰部、上身,左腳依次進入駕駛室,自然坐下;

c)左手用適當?shù)牧Χ软槃蓐P閉車門,并確認車門關嚴。

9.1.1.2確認駐車制動器處于制動狀態(tài),系好安全帶,調(diào)整駕駛座椅、后視鏡。

9.1.2手動擋汽車起步

9.1.2.1啟動發(fā)動機,按以下步驟操作:

a)右腳踩下制動踏板,確認變速器操縱桿置于空擋位置,通過點火開關接通電路;確認儀表顯示正常,左腳踩下離合器踏板,將點火開關轉到啟動位置;配置其他形式點火開關的,參照車輛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

b)若1次未能起動發(fā)動機,再次起動時間隔5 s 以上,連續(xù)3次未能正常啟動發(fā)動機,需查明原因;

c)觀察儀表盤,顯示異常的應及時處理,異常指示燈為紅色時不應起步。

9.1.2.2起步按以下步驟操作:

a)開啟轉向燈;

b)觀察車輛周圍交通情況,確認安全;

c)踏下離合器踏板,將變速桿掛人1擋;

d)抬起離合器踏板至聯(lián)動點位置;上坡起步的,抬起離合器踏板至聯(lián)動點前輕踩加速踏板;

e)抬起離合器踏板至聯(lián)動點時松開駐車制動器;

路邊停車起步的,應再次觀察左后視鏡并向左回頭觀察后視鏡盲區(qū),確認安全;

g)緩抬離合器踏板直至完全松開,同時緩踩加速踏板,車輛完成起步。

9.1.3自動擋汽車起步

9.1.3.1啟動發(fā)動機按以下步驟操作:

a)右腳踩下制動踏板,確認變速器操縱桿置于“P”擋位置,通過點火開關接通電路,確認儀表顯示正常,將點火開關轉到啟動位置;配置其他形式點火開關的,參照車輛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

b)若1次未能起動發(fā)動機,再次起動時間隔5 s 以上,連續(xù)3次未能正常啟動發(fā)動機,需查明原因;

c)觀察儀表盤,顯示異常的應及時處理,異常指示燈為紅色時不應起步。

9.1.3.2起步按以下步驟操作:

a)開啟轉向燈;

b)觀察交通情況,確認安全;

c)將操縱桿置于“D”擋;

d)松開駐車制動器﹔

e)路邊停車起步的,應再次觀察左后視鏡并向左回頭觀察后視鏡盲區(qū),確認安全;

f)緩抬制動踏板,車輛起步。

9.2匯入車流

路邊停車起步后,應觀察車流情況,適當加速,平順匯入車流。

9.3變更車道

9.3.1操作方法

變更車道按以下步驟操作:

a)變更車道前開啟轉向燈持續(xù)3s以上

b)觀察變道方向車外后視鏡并觀察后視鏡盲區(qū),目標車道后方有車輛的,從車外后視鏡能夠看到后方車輛車身全貌時,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駛入目標車道;

c)完成變更車道后關閉轉向燈。

9.3.2安全要求

變更車道時,不應有下列行為:a)連續(xù)變更兩條或兩條以上車道;b)妨礙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

9.4會車

9.4.1操作方法

9.4.1.1施劃中心線的道路上行駛,兩車交會時各行其道,不應占用對方車道。

9.4.1.2在無道路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觀察對向來車以及周邊的交通情況,調(diào)整車速,使用能夠留出橫向安全距離的會車地點;

b)駛近會車地點的過程中,降低行駛速度,靠道路右側交會,必要時停車讓行;

c)會車后,觀察前后方交通情況,平穩(wěn)駛回正常路線。

9.4.2會車讓行要求

會車時,應按以下要求通行:.

a)前方道路有障礙物的,無障礙側的車輛先行﹔

b)前方對向道路上有障礙物的,但是對向車輛已經(jīng)進入障礙路段時,讓對向車輛先行

c)在狹窄的下坡路上,讓上坡的車輛先行;

d)車輛即將進入狹窄的上坡路時,讓已經(jīng)下坡至中途的車輛先行;

e)在狹窄的山路上,讓不靠山體的車輛先行;

f)有會車讓行標志的,讓對向來車先行。

9.5超車和讓超車

9.5.1操作方法

9.5.1.1 超車按以下步驟操作:

a)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鳴喇叭;向前車和周邊車輛發(fā)出超車信號;.

b)預判超車過程中與對向來車無會車可能,且周邊無行人,非機動車、障礙物等其他妨礙超車的情況;

c)觀察左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后視鏡盲區(qū),確認安全,向左改變行駛路線,在限速范圍內(nèi)加速超越前車,車速宜大于被超車輛15km/h以上;

d)在無道路中心線的道路上,待前車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后超車;

e)超越前車后,開啟右轉向燈,從右后視鏡中看到被超車輛的車身全貌后,確認安全;向右改變行駛路線,駛回原車道。

9.5.1.2讓超車按以下步驟操作:

a)收到后方車輛發(fā)出超車信號時,觀察車輛右側交通情況,無行人、障礙物等其他妨礙靠右讓行的情況;

b)觀察右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后視鏡盲區(qū),確認安全,降低速度、靠右讓路;

c)讓超車過程中,不應返回原行駛路線,如遇突發(fā)情況,應減速或停車;

d)后車超越后,觀察左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后視鏡盲區(qū),確認無其他車輛超車,駛回原行駛路線

9.5.2禁止超車情形

遇下列情形,不應超車:

a)設有禁止超車標志的區(qū)域;

b)道路中心線為實線的路段;

c)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

d)與對向來車有會車可能

e)前車為緊急車輛;

f)行經(jīng)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qū)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無超車條件的;

g)通過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車道、減速車道;

h)前方停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停車指示標志的校車。

9.6掉頭

9.6.1操作方法

9.6.1.1路段掉頭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觀察車輛前方,確認對向無來車;

b)無道路中心線的,靠右行駛,開啟左轉向燈,觀察左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左后視鏡盲區(qū),確認安全后掉頭

c)有道路中心線的,提前觀察,選擇道路中心線虛線處,開啟左轉向燈,觀察左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左后視鏡盲區(qū),確認安全后掉頭

d)道路中間中央隔離帶開口允許掉頭時,靠左行駛,開啟左轉向燈,確認對向無來車后掉頭9.6.1.2交叉路口掉頭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有交通信號指示的,開啟左轉向燈,觀察并按交通信號指示,確認安全后掉頭﹔b)無交通信號指示的,開啟左轉向燈,觀察各方向來車,確認安全后掉頭。

9.6.1.3宜使用在路口或較寬的路段采用一次順車掉頭。不能一次順車掉頭的,有道路支線時,可使用倒入支線掉頭。無路口和支線可供掉頭的,可多次前進后退完成掉頭。

9.6.2禁止掉頭情形

有禁止掉頭或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不應掉頭。

9.7倒車

9.7.1操作方法

9.7.1.1倒車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倒車前察明周邊情況,必要時下車查看;

b)掛入倒車擋,確認安全后低速倒車﹔

c)倒車過程中持續(xù)觀察車輛后方和前方兩側情況。

9.7.1.2倒車時車尾要朝向較安全一側。

9.7.2禁止倒車情形

高速公路、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陸坡、隧道內(nèi)不應倒車。

9.8停車和下車

9.8.1路側停車操作方法

機動車路側停放時,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開啟右轉向燈,觀察右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后視鏡盲區(qū),確認安全,減速后駛向道路右側停車,盡可能靠近道路邊緣;

b停車后關閉轉向燈,

c)手動擋車輛停放時將變速器操縱桿置于低速擋,但下坡停放時將變速器操縱桿置于倒車擋,使用駐車制動器制動;自動擋車輛將變速器操縱桿擋位置于N擋,使用駐車制動器制動后,將變速器操縱桿擋位置于P擋:

d)在有路緣石的下坡路段,將前輪轉向路緣石-側,見圖 6a);在有路緣石的上坡路段,將前輪轉

向路緣石相反一側,見圖6b);在無路緣石的坡道,將前輪轉向右側,見圖6c);

e)關閉點火開關,最后放開制動踏板。

9.8.2.1 下車前應確保車輛停穩(wěn),開關車門不應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9.8.2.2 下車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觀察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后視鏡育區(qū),確認安全后告知乘車

b)”駕駛人用近門端的手握住車門把手,用遠門端的手開啟門鎖,打開車門約 10 cm,側身觀察車

輛后方,確認無其他車輛或行人臨近后,打開車門下車。

9.8.3停車要求

9.8.3.1 宜使用停車泊位或停車場停放車輛,不應在以下地點停車:

出》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道(施劃了停車泊位的除外)人行橫道、施工地段;

b)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門前30 m以內(nèi)的路段;

c)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m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50m以內(nèi)的路段

9.8.3.2路邊臨時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不應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駕駛人不應離車。

9.8.3.3應按行車方向或停車泊位標志標線指示的方向停車。

10緊急情況的處置要求

10.1 爆胎

車輛發(fā)生爆胎時,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握穩(wěn)轉向盤,控制車輛方向,使車身保持直線行駛;

b)抬起加速踏板并踩下制動踏板,逐漸降低車速,不應緊急制動

c)開啟右轉向燈,逐漸靠路邊停車。

10.2制動失效

車輛發(fā)生制動失效時,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握穩(wěn)轉向盤,控制車輛行駛方向。

b)使用駐車制動器搶掛低速擋。

c)尋找并使用緊急避險車道。無緊急避險車道,可利用地形地貌使用能夠減速或停車的障礙物剮蹭迫使停車。

d)開啟右轉向燈,逐漸靠邊停車。

10.3轉向失控

車輛發(fā)生轉向失控時,應緊急制動。

10.4發(fā)動機熄火

10.4.1車輛在行駛中發(fā)動機熄火,可嘗試重新啟動;無法啟動時,開啟右轉向燈,觀察側后方情況,將車輛停到路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按規(guī)定設置三角警告牌,并檢查熄火原因。

10.4.2︰車輛在鐵路道口熄火停車時,嘗試重新啟動;無法啟動時,應設法立即將車輛推離軌道,不能推離時要下車離開車輛并迅速報警;如果有列車駛來,應迅速離開軌道,朝列車駛來的方向撤離,同時設法向駛來列車示警。

10.5車輛著火

10.5.1車輛著火時,應盡快減速停車,撤離乘車人員;有條件時,車輛遠離加油站,居住區(qū)等風險區(qū)域。

10.5.2具備條件的,應及時滅火;無法滅火時應遠離車輛,迅速報警。

10.5.3 滅火時,應遵循以下原則操作:

a)滅火時,需站在上風處;

b)使用滅火器對準火源滅火,無滅火器時,使用泥土或沙子滅火;

c)遇有發(fā)動機艙著火時,將發(fā)動機艙蓋打開一定間隙,進行滅火。

10.6車輛落水

遇車輛落水,宜按以下步驟操作:

a)落水后,開啟中控鎖,解開安全帶,迅速打開車門逃生﹔

b)當車門和車窗無法打開時,可采用安全錘、安全頭枕等物品的尖角處擊碎或撬碎側窗玻璃逃生。

10.7車輛側滑

10.7.1車輛發(fā)生側滑時,應及時松開制動踏板。

10.7.2后輪側滑時,向側滑方向轉動方向盤修正;前輪側滑時,向側滑相反方向轉動方向盤修正。

10.8水滑

高速行駛遇積水路面發(fā)生水滑時,應握穩(wěn)方向,緩抬加速踏板,不應轉向或制動。

10.9電動汽車特殊要求

10.9.1車輛發(fā)生碰撞時,應遵循以下原則操作;

a)將車輛退電至“OFF"擋,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關閉電動機艙12V蓄電池;

b)檢查車輛或救險時,佩戴絕緣手套;

c)當電池出現(xiàn)泄漏時,不應觸碰泄漏的液體,并遠離發(fā)生泄漏的車輛或者動力電池。

10.9.2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斷電無法移動時,應及時聯(lián)系救援機構,請求救援。

11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汽車特殊要求

駕駛人應駕駛安裝有符合自身殘疾類型的駕駛輔助裝置的車輛,檢查加裝的駕駛輔助裝置牢固可靠、完好有效,確保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設置符合規(guī)定,并掌握操作方法。 [2]

 

第三部分

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 第3部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

1范圍

本文件規(guī)定了機動車駕駛人在使用大中型客貨車過程中,安全文明操作的一般要求、行車準備、操縱裝置使用、安全速度要求、安全距離要求、基本行車駕駛方法、典型路況與環(huán)境駕駛、緊急情況的處置、貨車駕駛的特殊要求、客車特殊駕駛要求、汽車列車駕駛特殊要求、罐式車輛駕駛特殊要求以及校車駕駛特殊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安全文明駕駛大中型客貨車,也適用于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宣傳教育、培訓和考試。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nèi)容通過文中的規(guī)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A/T 1773.1-2021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A/T 1773.2-2021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 第2部分:小型汽車駕駛

JT 617-2018 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guī)則

JT 618-2004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yè)規(guī)程

JT/T 915-2014機動車駕駛員安全駕駛技能培訓要求

JT/T 1134-2017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行車操作規(guī)范

3術語定義

3.1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 large and medium buses and lorries driver

具有大型客車(Al)、牽引車(A2)、城市公交車(A3)、中型客車(B1)及大型貨車(B2)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4一般要求

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應按照GA/T 1773.1-2021規(guī)定安全文明駕駛。

5行車準備

5.1 行車前檢查

5.1.1︰機動車駕駛人(以下簡稱“駕駛人”)行車前應逆時針繞行車輛檢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a)車底或附近無兒童等人員及障礙物;

b)無機油、冷卻液、液壓油、潤滑脂或者燃料泄漏等;

c)機動車號牌及放大號齊全、完好、無遮擋;

d)車燈、玻璃和后視鏡、前視鏡等完好、無污損;

c)車輪和輪輛無缺失,緊固裝置無損壞、松動或者錯位現(xiàn)象;輪胎氣壓正常,氣門芯桿和密封帽正常,輪胎無嵌入異物、切口、鼓包或者嚴重磨損;

f)風擋玻璃雨刮臂的彈簧正常;風擋玻璃雨刮片無磨損、硬化;

g)校車車身外觀標識、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齊全、完好;

h)警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消防車等應急救援車輛警示燈具和外觀標識齊全、完好。5.1.2客運車輛駕駛人還應按照JT/T 915-2014檢查行李艙及艙門,確保正常。

5.1.3貨運車輛還應檢查以下內(nèi)容:

a)車輛懸架機件無松動、損壞、缺失;b)制動軟管、制動鼓或者制動盤無損壞;

c)貨車轉向系統(tǒng)橫直拉桿無松動、損壞、缺失;d)油箱安裝牢固,無損壞或者泄漏;

e)氣體管路和電氣線束固定牢固,無摩擦或者磨損;f)屬于牽引車輛的,牽引裝置完好;

g)前下部、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完好;

h)車身反光標識、車輛尾部標志板完好,無污損、遮擋;

i)貨物固定牢固,貨箱門關閉鎖止;

j)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標志燈、標識牌、緊急切斷裝置處于關閉狀態(tài)、管閥完好;

k)罐車應檢查槽罐本體、接頭、管道、軟管,無破損、泄漏現(xiàn)象;

l)罐車應檢查進氣閥、排泄閥、截止閥、人孔蓋板處于關閉狀態(tài);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還應檢查緊急切斷閥處于關閉狀態(tài)。

5.1.4打開發(fā)動機艙蓋檢查,應符合以下要求:

a)機油、冷卻液、液壓油、風擋玻璃清洗液、蓄電池液位正常;

b)皮帶的張緊度正常,無過度磨損;

c)發(fā)動機艙無燃油、冷卻液等油液泄漏;

d)電線絕緣無開裂、磨損。

5.1.5進入駕駛室(區(qū)),確認擋位置于空擋或駐車擋,啟動發(fā)動機檢查,應符合以下要求:

a)發(fā)動機無異響;

b)故障指示燈無亮起,氣壓表、冷卻液溫度表、電流表等指示處于正常范圍;

c)離合器踏板、加速踏板、制動踏板、變速器操縱桿、喇叭、車燈開關等控制裝置無松弛、卡滯,車燈工作正常;

d)后視鏡、前視鏡等視鏡可視角度良好;

e)安全帶牢固,無撕裂、磨損;

f)駕駛操作區(qū)域無散落可以移動的物品;

g)備用電路熔斷器(斷路器除外)齊全;

h)行駛記錄儀等行駛記錄裝置工作正常;

i)三角警告牌完好。

5.1.6貨運車輛還應檢查以下內(nèi)容:

a)重型貨車外廣角后視鏡可視角度良好、完好、無污損;b)重型貨車補盲后視鏡可視角度良好、完好、無污損。5.1.7客運車輛還應檢查以下內(nèi)容:

a)滅火器、應急錘等齊全、完好;

b)乘客座椅穩(wěn)固、無松動,安全帶完好有效;c))安全出口完好有效,應急門引道無阻擋;d)駕駛區(qū)安全防護隔離設施完好;

e)平頭大客車前下視鏡安裝穩(wěn)固、易于調(diào)節(jié)。

5.2行車途中檢查

5.2.1 行車中觀察儀表,顯示應正常。

5.2.2 停車時應檢查以下內(nèi)容:

a)輪胎和車燈應正常,號牌無污損、遮擋;

b)貨運車輛的貨物和覆蓋物固定完好;

c)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緊急切斷裝置處于關閉狀態(tài)。

5.3收車后檢查

駕駛人在完成行車任務后,應按照5.1的要求,檢查油液、車輪、懸架、制動器等情況,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緊急切斷裝置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檢修,并進行車輛整理、清洗,保持車容車貌整潔衛(wèi)生。

6操縱裝置使用

6.1轉向盤

轉向盤應按照GA/T 1773.2——2021中 6.1的要求操作。

6.2踏板

6.2.1離合器踏板應按照GA/T 1773.2-2021 6.2.1要求操作。

6.2.2制動踏板應按照GA/T 1773.2-2021 6.2.2要求操作。

6.2.3加速踏板應按照GA/T1773.2-2021 6.2.3要求操作,但加速踏板與制動踏板布置較遠的,應將右腳腳跟移至加速踏板下方地板處做支點操作加速踏板。

6.3變速器

6.3.1變速器操縱桿應按照GA/T 1773.2-2021 6.3.1要求操作。

6.3.2 換擋應按照GA/T 1773.2-2021 6.3.3要求操作。

6.3.3駕駛裝有副變速器的車輛,應按照車輛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操作。

6.4駐車制動器

駐車制動器應按照GA/T 1773.2-2021 6.4要求操作。

6.5緩速器

駕駛裝有緩速器的車輛,在長下坡路段時,應根據(jù)道路情況,開啟相應的緩速器檔位,駛過該路段后應關閉緩速器。

7安全速度和安全距離

7.1安全速度

安全行駛速度應按照GM/T 1773.2-2021第7章要求控制。

7.2縱向安全距離

7.2.1與前車的縱向安全距離宜大于車輛4s內(nèi)駛過的距離,不同速度下的縱向安全距離見表1。

7.2.2遇下列情況,縱向安全距離應在7.2.1的基礎上每項增加ls內(nèi)駛過的距離,并逐項累加:

a)在高等級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

b)在夜間、惡劣氣象和不良道路條件下行駛時;c)牽引中置軸掛車和牽引桿掛車時;

d)貨車列車長度超過18m時。

7.3橫向安全距離

7.3.1橫向安全距離應按照GA/T 1773.2-2021 8.2要求控制。

7.3.2車輛通過涵洞、窄橋等限寬地點時,應提前觀察道路限寬標志,確認安全后通過。

7.4垂直安全距離

車輛通過橋梁、隧道、涵洞等限高地點時,應提前觀察道路限高標志,確認安全后通過。

8基本行車駕駛方法

8.1車道選擇

8.1.1應按照交通標志、標線選擇車道行駛,避免長時間占用快速車道,減少變更車道次數(shù)。8.1.2 匯入車流和變更車道應按照GA/T 1773.2-2021 9.2、9.3要求操作。

8.2轉彎

8.2.1轉彎時,應加大橫向安全距離,避免因內(nèi)輪差產(chǎn)生的危險。

8.2.2轉彎時,應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a)右轉彎時,觀察右后輪位置,保持在沿本車道右側車行道分界線或邊緣線內(nèi)行駛,見圖la) ;

b)左轉彎時,觀察左后輪位置,保持在本車道左側車行道分界線內(nèi)行駛,見圖1b)。

8.2.3路口轉彎時,應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a)加大橫向安全距離,注意車輛內(nèi)輪差范圍內(nèi)的交通情況,避讓非機動車和行人等;

b)右轉彎前提前減速,觀察路口情況。采用調(diào)整坐姿、轉頭等方式觀察入柱盲區(qū)和車輛右側中心點盲區(qū)內(nèi)交通情況。待車輛右側中心點超過路口彎道頂點時開始向右轉動轉向盤,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轉彎,見圖2;

c)左轉彎時,車頭宜接近路口中心轉彎。

8.3會車、超車、掉頭

8.3.1 會車應按照GA/T 1773.2-2021 9.4要求操作。

8.3.2超車應按照GA/T 1773.2-2021 9.5要求操作。

8.3.3掉頭應按照GA/T 1773.2-2021 9.6要求操作。

8.4 倒車

8.4.1 倒車應按照GA/T 1773.2-2021 9.7要求操作。

8.4.2宜由他人指揮倒車。

8.4.3 汽車列車、餃接客車倒車時,調(diào)整行駛方向與單車方向相反。

8.5停車和下車

8.5.1停車應按照GA/T 1773.2-20219.8要求操作。

8.5.2駕駛有主變速器和副變速器車輛坡道停車時,應將主、副變速器都處于低速擋。

8.5.3在坡路長時間停車時,應使用駐車輪檔等裝置楔住同一軸兩側車輪。

8.5.4駕駛汽車列車在上坡路段停車時,應將前輪轉向左側,見圖3。

8.6高速公路行駛

8.6.1 不應在高速公路車道上停車上下乘客。

8.6.2具有巡航功能的車輛,行駛速度相對穩(wěn)定且通行條件較好時,宜開啟車輛巡航功能。

9典型路況與環(huán)境駕駛要求

9.1典型路況

9.1.1橋梁

通過橋梁、高架道路、架空匝道,還應按照以下要求通行:a)車輛總質量、軸荷符合橋梁承載規(guī)定;

b)通過漫水橋和簡易橋時,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后,在引導下低速通過;車上有乘客的,組織乘

客下車步行通過;

c)通過有冰雪、泥濘的橋梁時,對橋面情況進行勘查,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緩慢通過;

9.1.2山區(qū)道路

9.1.2.1駕駛車輛通過下坡路段時,應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a)開啟緩速器等輔助制動裝置;

b)下坡路段轉彎前,提前減速,避免進入彎道時緊急制動。

9.1.2.2駕駛車輛通過上坡路段時,應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a)根據(jù)坡度、坡長、荷載情況,選擇慢速車道或者爬坡車道行駛,提前將變速器操縱桿置于低速擋位,動力不足時及時降擋;

b)注意觀察水溫表,當冷卻液溫度超過報警線時,選擇安全區(qū)域停車降溫。

9.1.2.3駕駛車輛通過傍山險路時,應按照以下要求操作:

a)靠近道路中間或靠山體側低速行駛;

b)遇對向來車時,判斷對向來車的車型、速度、裝載、拖掛等情況,選擇道路較寬、視線良好、無障礙物的路段教會;對向來車不靠山體時,讓對向來車先行。

9.2 高溫天氣

9.2.1在高溫天氣下行駛,應注意觀察水溫表,當冷卻液溫度超過報警線時,應及時選擇陰涼、安全區(qū)域怠速降溫。

9.2.2宜每隔2h或每行駛150 km停車檢查輪胎壓力、溫度,發(fā)現(xiàn)胎溫、胎壓過高時,選擇陰涼、安全區(qū)域停車降溫,不可采取放氣或潑冷水方式降壓、降溫,宜關閉發(fā)動機,使其處于停止狀態(tài)。

9.2.3頻繁使用行車制動器時,注意檢查制動效能;當出現(xiàn)制動效能衰退時,選擇陰涼、安全區(qū)域停車,采取自然降溫方式降低行車制動器溫度,宜關閉發(fā)動機,使其處于停止狀態(tài)。

10緊急情況處置要求

10.1爆胎

10.1.1車輛發(fā)生爆胎時,應按照GA/T 1773.2-202110.1要求操作。

10.1.2更換輪胎時,應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a)拆卸輪胎前,用駐車輪檔等裝置楔住其余車輪;三軸以上車輛至少楔住兩軸的車輪;

b)卸下備用輪胎,確認氣壓符合使用規(guī)定;

c)檢查液壓千斤頂各部件正常,使用時千斤頂不能超行程,負載符合規(guī)定;

d)合理選擇千斤頂?shù)闹c。對鋼板彈簧車輛選擇被換輪胎一側的板簧下部墊塊的中心點,底面墊平,當?shù)孛孑^軟時墊堅韌木材等,確認放置平穩(wěn);

e)將液壓千斤頂油泵上的放油螺釘旋緊,將頂桿旋出與車輛支撐位置對接,頂升千斤頂;

f)千斤頂將車輛頂起后,及時用支撐物將車輛支撐牢固,不應將千斤頂作為支撐物使用;

g)按對角順序松掉輪胎螺母,用撬棒上抬輪胎卸下輪胎,卸下的輪胎依靠貨箱下方做輔助支撐;h)安裝備胎時,按對角順序預緊固輪胎螺母,使螺母的錐形端面與螺栓孔的錐形端面緊密配合;

后輪兩輪輪輞通風口對準,兩胎氣門嘴對稱排列,按180°分開;

i)放下千斤頂后,緊固輪胎螺母,將換下的輪胎安裝到備胎支架上,將工具放回原位。

10.2制動失效、轉向失控

10.2.1當車輛發(fā)生行車制動失效時,除按照GA/T1773.2-202110.2要求操作外,裝備有緩速器或者其他輔助制動裝置的,應開啟輔助制動。

10.2.2當車輛發(fā)生轉向系統(tǒng)失效時,按照GA/T 1773.2-2021 10.3要求操作。

10.3 發(fā)動機熄火

10.3.1車輛在道路上發(fā)生熄火時,應按照GA/T 1773.2-2021 10.4.1要求操作。

10.3.2車輛在鐵路道口內(nèi)發(fā)生熄火無法重新啟動、滯留不能移動時,應迅速組織乘員離開車輛并報警;如果有列車駛來,應迅速組織乘員離開軌道,朝列車駛來的方向撤離,同時設法向駛來列車示警。

10.4車輛著火

10.4.1 車輛著火時,應按照GA/T 1773.2-2021 10.5要求操作。

10.4.2客運車輛著火時,駕駛人還應按照以下要求疏散乘客:

a)無法打開車門時,通過車門應急開啟裝置開啟車門,使用破窗器、應急錘等裝置擊碎車窗,組織乘員逃生;

b)將乘員疏散到來車方向距事故發(fā)生地點 100 m以外道路或護欄外側的安全區(qū)域。

10.5車輛落水

10.5.1 車輛落水時,應按照GA/T 1773.2-2021 10.6要求操作。

10.5.2客運車輛落水時,駕駛人還應按照10.4.2要求組織乘員逃生。

10.6車輪側滑、水滑

當車輛發(fā)生車輪側滑、水滑時,應分別按照GA/T 1773.2-2021 10.7、10.8要求操作。

11貨車駕駛特殊要求

11.1貨物裝載

11.1.1駕駛人檢查貨物裝載情況,應無超載、固定不牢、裝載不平衡和遮擋視野等情形,集裝箱車輛所有鎖具應牢固固定。

11.1.2行駛途中,駕駛人宜在行駛80km內(nèi)首次檢查貨物固定情況,后續(xù)每250km或者每3h檢查1次。

11.2危險貨物

11.2.1 應按照JT 617-2018、JT 618-2004的要求裝卸、運輸危險貨物。

11.2.2運輸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經(jīng)公安機關批準后,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

11.2.3運輸途中不應隨意停車,因住宿或者發(fā)生影響正常運輸?shù)那闆r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應設置警戒帶,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運輸劇毒化學品或者易爆危險化學品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還應向當?shù)毓矙C關報告。

11.3 超限貨物

11.3.1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志。

11.3.2運載超限物品行經(jīng)鐵路道口的,應按照當?shù)罔F路部門指定的鐵路道口、時間通過。

12客車駕駛特殊要求

12.1開車前,告知乘客系好安全帶,車門、應急出口的開啟方法和破窗器、應急錘等使用方法。

12.2駕駛過程中,遇有乘客持械襲擊駕駛人等妨害安全駕駛的行為時,應立即停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報警。有條件的,宜盡快將車輛移至不影響安全的地方。

12.3 加注燃料時,車上不應載有乘客。

12.4牽引或推行故障車輛時,車上不應載有乘客。

13汽車列車駕駛特殊要求

13.1主車與掛車連接時,應確保掛車支撐穩(wěn)固、車輪楔住或拖車制動器已經(jīng)打開,連接裝置無破損、變形。

13.2主車與掛車連接完成后,應將連接機構鎖止,并連接電源線和空氣制動管路。

13.3主車與掛車分離時,應確保掛車支撐穩(wěn)固、車輪楔住,打開鎖止機構并斷開電源線和空氣制動管路。

13.4會車時,應提前靠右行駛,確保汽車列車整體位于道路右側。

13.5停放時,掛車應使用駐車制動器,并楔住掛車車輪,防止移動。

14罐式車輛駕駛特殊要求

14.1裝載液體貨物時,應裝載允許的介質。

14.2車輛啟動、減速、變更車道、停車時,應緩慢、平穩(wěn)操作,避免罐內(nèi)液體或物質晃動影響安全。

15校車駕駛特殊要求

15.1︰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行駛速度不應超過80km/h,在其他道路上最高行駛速度不應超過60 km/h;道路標志、標線標明的最高時速低于上述規(guī)定的,應以實際道路限速為準。

15.2接送學生時,應在規(guī)定的停車點???。停穩(wěn)后,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夜間應開啟車輛車廂燈和門燈。

15.3 學生上下車時,應在隨車照管人員安全示意后關閉車門。起步時,應關閉危險報警閃光燈,并收回停車指示標志。

15.4結束接送學生后,應對車內(nèi)進行巡查,確保無遺留學生后關閉車門。

15.5接送學生時,駕駛人不應離開駕駛位;因特殊情形須臨時下車時,應拔下車鑰匙隨身攜帶。 [3]

 

 

第四部分

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 第4部分:摩托車駕駛

1范圍

本文件規(guī)定了機動車駕駛人在使用摩托車中安全文明操作的一般要求、行車準備、基本操作方法、速度和安全距離要求、載人和載貨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摩托車駕駛人安全文明駕駛摩托車,也適用于摩托車駕駛人宣傳教育、培訓和考試。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nèi)容通過文中的規(guī)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A/T 1773.1-2021 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A/T 1773.2-2021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guī)范 第2部分:小型汽車駕駛

3術語定義

GA/T 1773.1-2021、GA/T1773.2-2021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摩托車駕駛人 motorcycle and moped driver

具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及輕便摩托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4一般要求

摩托車駕駛人應按照 GA/T 1773.1-2021的規(guī)定安全文明駕駛。

5行車準備

5.1 防護裝備使用

5.1.1摩托車(帶駕駛室的摩托車除外)駕駛人應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并提示搭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不得搭載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人員。

5.1.2摩托車駕駛人(以下簡稱“駕駛人”)宜穿戴摩托車手套等護具,穿著具有反光性能的防護服。

5.2調(diào)整后視鏡

車把正對前方,左、右后視鏡內(nèi)地面映像約占鏡面高度的2/3;

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后視鏡內(nèi)側可見駕駛人手臂;

正三輪摩托車后視鏡內(nèi)側可見車身,帶駕駛室的正三輪摩托車后視鏡調(diào)整參照GA/T 1773.2-2021 5.3規(guī)定操作;

側三輪摩托車左后視鏡內(nèi)側可見駕駛人手臂,右后視鏡內(nèi)側可見車身。

5.3安全檢查

5.3.1 行車前應進行安全檢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a)車底無漏油、漏水;

b)擋風玻璃、后視鏡完好、清潔;

c)輪胎氣壓符合要求、胎紋無異常磨損,溝槽內(nèi)無異物;

d)喇叭、車燈完好;

e)鏈條或皮帶張力正常、潤滑良好;

f)離合器手柄、油門轉把、制動手柄及制動踏板等操作部件正常;

g)號牌安裝規(guī)范、完好且無污損、遮擋。

5.3.2駕駛摩托車前,應熟知制動、喇叭、轉向信號燈、遠近光燈等操作件位置及操作方法。

5.4駕駛姿勢

5.4.1平視前方,雙手握住車把,拇指在車把下方,其余四指在車把上方,手背和前臂基本處于同一平面,肘臂輕微彎曲,肩部、背部自然放松。

5.4.2 駕駛踏板式摩托車時,雙腳放置在踏板上。駕駛非踏板式摩托車時,腳心踩踏腳蹬,腳前掌放在排擋桿或后制動踏板的外下方。

5.4.3 駕駛跨騎式摩托車時,雙膝緊靠車身。

6基本操作方法

6.1上車

6.1.1 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

駕駛跨騎式摩托車時,雙手握住車把,右手握下前制動器手柄,左腳支撐地面,右腿由后方跨過車身坐在座位上,右腳踩踏在右側腳踏上或著地支撐。

駕駛踏板式摩托車,雙手握住車把,右手握下前制動器手柄,左腳支撐地面,右腿由車座前方跨過車身坐在座位上,右腳著地支撐。

6.1.2普通三輪摩托車

6.1.2.1駕駛跨騎式摩托車時,雙手握住車把,右手握下前制動器手柄,左腳踩踏左側腳蹬,右腿由后方跨過車身坐在座位上,右腳踩踏在腳蹬上。

6.1.2.2 駕駛帶有駕駛室的騎跨式摩托車,上車開門前駕駛人應站在駕駛室左門側后位置,扭頭觀察左右交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用左手握住門把,打開車門,雙手握住車把,右手握下前制動器手柄,左腳踩踏左側腳祗,右腿由上方跨過車身坐在座位上,右腳踩踏在腳蹬上。

6.1.2.3 轉向操縱機構為方向盤式的,上車開門前駕駛人站在駕駛室左門側后位置,觀察車輛前后交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用左手握住門把,打開車門,左腳向前邁近一步;右手握住轉向盤,右腳伸入駕駛室,側身使臀部、腰部、上身、左腳依次進入駕駛室,白然坐下;左手用適當?shù)牧Χ软槃蓐P閉車門,并確認車門關嚴。

6.2 起步

6.2.1 內(nèi)燃機驅動并有擋位的摩托車,起步操作如下:

a)開啟電源,觀察儀表,顯示異常的應及時處理;b)握下離合器手柄,擋位置于空擋,啟動發(fā)動機;

c)開啟轉向燈,觀察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后視鏡盲區(qū),確認安全;

d)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左腳收起側支撐,掛1擋;普通三輪摩托車掛1擋;

e)緩慢松開離合器和制動器手柄,輕加油門;

f)起步后,雙腳置于腳路或踏板。

6.2.2內(nèi)燃機驅動無級變速的摩托車,起步操作如下:

a)開啟電源,觀察儀表,顯示異常的應及時處理;

b)啟動發(fā)動機;

c)開啟轉向燈,觀察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后視鏡盲區(qū),確認安全;

d)緩慢松開制動器手柄,輕加油門;

e)起步后,雙腳置于踏板。

6.2.3電驅動的摩托車,起步操作如下:

a)開啟電源,觀察儀表,顯示異常的應及時處理;

b)開啟轉向燈,觀察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后視鏡盲區(qū),確認安全;

c)緩慢松開制動器手柄,緩慢加速;

d)起步后,雙腳置于腳祗或踏板。

6.2.4 起步應遵循以下要求:

a)起步時,注意觀察周邊交通情況,保持安全距離;

b)車輛起步后,手不應離開車把。

6.3換擋

換擋應按以下要求操作:

a)升擋時,適當提高車速,松開油門,握下離合器手柄(若裝有),掛入高一級擋位,緩慢松開離合器手柄(若裝有);

b)降擋時,松開油門,握下離合器手柄(若裝有),按車速掛入相應擋位,緩慢松開離合器手柄(若裝有)。

6.4 制動

制動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松開油門轉把或電動摩托車調(diào)速轉把;

b)右腳踩下后制動器踏板,同時握下前制動器手柄(若裝有)﹔不宜單獨使用前、后制動器制動。

6.5彎道行駛

彎道行駛應按以下要求操作:

a)進入彎道前減速;

b)進入彎道時,觀察彎道前方,觀察時不應轉動肩部;

c)進入彎道前完成換擋操作,不宜彎道換擋;

d)彎道行駛時,控制油門,保持車速穩(wěn)定,不宜制動。

6.6交叉路口

交叉路口設有摩托車專用道或劃定摩托車等候區(qū)的,按規(guī)定操作。

6.7變更車道、會車、掉頭、倒車

6.7.1 變更車道按照 GA/T 1773.2-2021 9.3規(guī)定操作。

6.7.2會車應符合GA/T 1773.2-2021 9.4規(guī)定。

6.7.3 掉頭應符合GA/T 1773.2-2021 9.6規(guī)定。

6.7.4普通三輪摩托車倒車按照GA/T 1773.2-2021 9.7規(guī)定操作。

6.8超車和讓超車

6.8.1 超車時,應按以下要求操作:

a)觀察左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左后視鏡盲區(qū),確認安全后駛向車道左側;

b)符合GA/T 1773.2-2021 9.5.1.1要求。

6.8.2讓超車應符合GA/T 1773.2-2021 9.5.1.2的規(guī)定。

6.8.3 禁止超車情形應符合GA/T 1773.2-2021 9.5.2的規(guī)定。

6.9停車

路側停車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a)開啟右轉向燈,觀察右后視鏡并回頭觀察右后視鏡盲區(qū)情況;

b)確認安全后,減速駛向道路右側,停車后關閉右轉向燈;

c)關閉點火開關,掛入空擋,有駐車制動裝置的,使用駐車制動器;

d)觀察后方交通情況,確認安全后下車;

e)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支起支架。

7速度和安全距離要求

7.1 速度

7.1.1 速度應符合GA/T 1773.2-2021第7章中除7.4e)以外的規(guī)定。

7.1.2駕駛有擋位控制的摩托車,通過連續(xù)下坡路段時,應選擇中低速擋位,充分利用發(fā)動機制動,不應長時間連續(xù)使用行車制動器。

7.2安全距離

7.2.1 縱向安全距離應符合GA/T 1773.2-2021 8.1.1、8.1.2a)、8.1.2b)的規(guī)定;

7.2.2橫向安全距離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 GA/T 1773.2-2021 8.2要求;

b)超車過程中,橫向安全距離宜大于1.5m;c)行經(jīng)停駛車輛時,加大橫向安全距離。

8載人和貨物

8.1 載人

8.1.1不應超過核定載人數(shù),普通二輪摩托車、側三輪摩托車主車后座不應搭載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

8.1.2普通二輪摩托車載人應遵守以下要求:

a)上高速公路行駛時,后座不應載人;

b)搭載乘客時,要求乘客正向騎坐,雙腳踏于乘客腳蹬,單手或雙手握住拉帶或乘員扶手。

8.1.3 輕便摩托車不應載人。

8.2載物

8.2.1 車把上不應懸掛物品。

8.2.2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m,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m;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m,普通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8.2.3載物時,應牢固固定貨物,均勻分配保持平衡。騎行過程中,及時停車檢查貨物固定情況。8.2.4裝載質量不應超過核定載質量。

8.3牽引

駕駛摩托車不應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合肥律師推薦  
蘇義飛律師
專長: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電話:(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B座37樓
  最新文章  
  人氣排名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