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合肥市教育局 【發(fā)文字號】 合教秘[2014]59號
【發(fā)布日期】 2014.02.24 【實施日期】 2014.02.24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教育綜合規(guī)定
合肥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全市民辦學校2013年度年檢工作的通知
(合教秘〔2014〕59號)
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各市管民辦學校:
根據(jù)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民辦學校2013年度年檢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5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民辦教育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開展2013年度全市民辦學校年檢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本市范圍內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培訓學校、民辦非學歷高教自考輔導學校。根據(jù)“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負責轄區(qū)民辦幼兒園、小學、初中、非學歷教育機構等的年檢;市管民辦普通高中、民辦職業(yè)學校、民辦高教自考輔導學校的年檢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在縣(市)區(qū)域內的高中階段民辦學校由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初檢并統(tǒng)一匯總上報。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成立批準時間未超過6個月的民辦學校(幼兒園),不參加2013年度年檢。
二、年檢主要內容
?。ㄒ唬┴瀼貒医逃结?,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公益性原則的情況;
?。ǘ┺k學條件情況;
?。ㄈ┌凑諏W校章程開展活動及決策機構、校長履職情況;
?。ㄋ模﹥炔抗芾頇C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
?。ㄎ澹┌凑辙k學許可證核定項目的內容從事辦學活動的情況;
?。┮婪ń⒇敃贫?、設置會計賬簿和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等情況;
(七)法人財產權的落實情況;
(八)學校黨團組織建設、和諧校園建設、安全穩(wěn)定工作的情況;
?。ň牛┱猩鷱V告?zhèn)浒?、宣傳和招生、收費、教學等辦學行為規(guī)范情況;
?。ㄊ┙處熽犖榻ㄔO和師生權益保護情況;
?。ㄊ唬┢渌枰獧z查的情況。
三、年檢程序
(一)民辦學校(幼兒園)從2014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對本校2013年度辦學情況開展自查,并按要求準備年檢材料;
?。ǘ┟褶k學校于2014年3月21日前,向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報送年檢材料;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匯總轄區(qū)內高中階段學校年檢材料并提出初審意見后統(tǒng)一上報。
?。ㄈ┙逃姓块T收到報來的材料后,組織檢查組到校檢查并在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2013年度年檢工作;
?。ㄋ模└骺h(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于2014年5月23日前在相關媒體公布2013年度年檢結論。
年檢采取書面材料審核和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年檢結論依據(jù)民辦學校(幼兒園)書面材料審核、實地檢查結果及日常辦學行為記錄綜合確定。
四、年檢提交材料
?。ㄒ唬W校年度工作自查報告和下年度工作計劃;
?。ǘ睹褶k學校(幼兒園)基本情況登記表》(見附件1);
(三)財務審計報告原件;
?。ㄋ模睹褶k學校辦學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法人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五)《收費許可證》(非學歷教育機構報收費項目和標準備案材料)復印件及招生簡章備案材料原件;
?。┩恋刈C、房產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等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復印件要加蓋學校公章。
五、年檢結論
民辦學校(幼兒園)年檢結論,分為“年檢優(yōu)秀”、“年檢合格”、“年檢基本合格”和“年檢不合格”四種。
民辦學校(幼兒園)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jié)輕微的,確定為“年檢基本合格”;情節(jié)嚴重的,確定為“年檢不合格”:
?。ㄒ唬┻`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
(二)本年度未開展業(yè)務活動,或違反規(guī)定使用辦學許可證、印章及財務憑證的;
?。ㄈ┓欠C發(fā)或偽造學歷證書、結業(yè)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的;
?。ㄋ模o固定辦學場所、辦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育教學要求的,或校舍及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五)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變更審批、備案,修改章程未按規(guī)定核準備案的;
(六)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或者擅自變更、增設辦學地點的;
?。ㄆ撸┪窗凑找?guī)定備案及發(fā)布招生簡章廣告的;
(八)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師合法權益的;
(九)未依照國家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資產管理混亂或資金來源和使用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
?。ㄊ┻`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
?。ㄊ唬┏樘淤Y金或侵占、私分、挪用民辦學校資產的;
?。ㄊ┠隀z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十三)因省、市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范中小學(幼兒園)辦學行為檢查被通報批評的;
?。ㄊ模┮驅W校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或嚴重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其他情況。
六、有關要求
(一)年檢結束后,教育行政部門根據(jù)年檢情況,在辦學許可證副本上加蓋2013年度年檢結論戳記,并向社會公告年檢結果。
(二)對“年檢基本合格”和“年檢不合格”的民辦學校(幼兒園),由教育行政部門要求進行整改,整改期限為3個月。整改期結束,民辦學校(幼兒園)應當向教育行政部門報送整改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對整改結果進行評定并出具意見。對管理混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民辦學校(幼兒園),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責令其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
(三)教育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年檢工作中,應當依法行政,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ㄋ模┠隀z工作結束后,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教育主管部門要認真進行總結,并形成總結材料,同時附上所有被檢學校(幼兒園)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1)復印件、民辦教育機構情況匯總表(附件2)2014年于5月31日前報市教育局職業(yè)與成人教育處。
聯(lián)系人:職成處:張珍明,電話:63505165,郵箱:zzm1375@sina.com
基教處:張紅貴,電話:63505125,郵箱:hfzhanghonggui@163.com
附件:1.民辦學校(幼兒園)基本情況登記表
2.民辦教育機構情況統(tǒng)計匯總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4日
附件1:
民辦學校(幼兒園)基本情況登記表
填表人: 聯(lián)系電話(辦公電話及手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名稱
(蓋章):
舉辦者
校址
聯(lián)系電話
審批機關
批準日期及文號
姓 名
性別
年齡
文化
程度
職稱及
(原)工作單位
聯(lián)系電話(辦公電話及手機)
身份證號碼
法 定
代表人
學 校
負責人
現(xiàn)主管機關
辦學
許可
證號
注冊資金
(萬元)
辦學類型
辦學
形式
辦 學
規(guī) 模
辦學規(guī)模數(shù)
在校
生數(shù)
教職
工數(shù)
自有
專任
教師數(shù)
占地面積
自有
租用
校舍
面積
自有
租用
設備情況
教學設備折合
人民幣
(萬元)
實驗實習設備折合人民幣
(萬元)
圖書
(冊)
出資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審批機關
意 見
年 月 日
注:該表為民辦學校(幼兒園)辦學基本情況登記用,須逐項填寫。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相應添加情況欄。
附件2
合肥市民辦教育機構情況統(tǒng)計匯總表
單位(蓋章 ) 負責人簽字: 職能部門: 填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填報時間: 20 年 月 日
序號 市、縣(區(qū)) 教育機構名稱 辦學 類型 辦學地址 舉辦者 法人代表 學校 負責人 負責人身份證 審批機關 審批時間 批準 文號 上年 年檢結果 辦學許可證號 教職工數(shù) 在校生人數(shù) 收費標準 納稅人識別號 校(園)長辦公電話與手機
1、按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職業(yè)學校、非學歷教育機構順序填寫;
2、此表在由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教育局在5月31日前匯總和總結材料一起報市教育局職成處。紙質材料蓋章上報,電子稿上傳至zzm1375@126.com
【發(fā)布日期】 2014.02.24 【實施日期】 2014.02.24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教育綜合規(guī)定
合肥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全市民辦學校2013年度年檢工作的通知
(合教秘〔2014〕59號)
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各市管民辦學校:
根據(jù)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民辦學校2013年度年檢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5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民辦教育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開展2013年度全市民辦學校年檢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本市范圍內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培訓學校、民辦非學歷高教自考輔導學校。根據(jù)“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負責轄區(qū)民辦幼兒園、小學、初中、非學歷教育機構等的年檢;市管民辦普通高中、民辦職業(yè)學校、民辦高教自考輔導學校的年檢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在縣(市)區(qū)域內的高中階段民辦學校由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初檢并統(tǒng)一匯總上報。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成立批準時間未超過6個月的民辦學校(幼兒園),不參加2013年度年檢。
二、年檢主要內容
?。ㄒ唬┴瀼貒医逃结?,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公益性原則的情況;
?。ǘ┺k學條件情況;
?。ㄈ┌凑諏W校章程開展活動及決策機構、校長履職情況;
?。ㄋ模﹥炔抗芾頇C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
?。ㄎ澹┌凑辙k學許可證核定項目的內容從事辦學活動的情況;
?。┮婪ń⒇敃贫?、設置會計賬簿和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等情況;
(七)法人財產權的落實情況;
(八)學校黨團組織建設、和諧校園建設、安全穩(wěn)定工作的情況;
?。ň牛┱猩鷱V告?zhèn)浒?、宣傳和招生、收費、教學等辦學行為規(guī)范情況;
?。ㄊ┙處熽犖榻ㄔO和師生權益保護情況;
?。ㄊ唬┢渌枰獧z查的情況。
三、年檢程序
(一)民辦學校(幼兒園)從2014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對本校2013年度辦學情況開展自查,并按要求準備年檢材料;
?。ǘ┟褶k學校于2014年3月21日前,向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報送年檢材料;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匯總轄區(qū)內高中階段學校年檢材料并提出初審意見后統(tǒng)一上報。
?。ㄈ┙逃姓块T收到報來的材料后,組織檢查組到校檢查并在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2013年度年檢工作;
?。ㄋ模└骺h(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于2014年5月23日前在相關媒體公布2013年度年檢結論。
年檢采取書面材料審核和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年檢結論依據(jù)民辦學校(幼兒園)書面材料審核、實地檢查結果及日常辦學行為記錄綜合確定。
四、年檢提交材料
?。ㄒ唬W校年度工作自查報告和下年度工作計劃;
?。ǘ睹褶k學校(幼兒園)基本情況登記表》(見附件1);
(三)財務審計報告原件;
?。ㄋ模睹褶k學校辦學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法人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五)《收費許可證》(非學歷教育機構報收費項目和標準備案材料)復印件及招生簡章備案材料原件;
?。┩恋刈C、房產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等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復印件要加蓋學校公章。
五、年檢結論
民辦學校(幼兒園)年檢結論,分為“年檢優(yōu)秀”、“年檢合格”、“年檢基本合格”和“年檢不合格”四種。
民辦學校(幼兒園)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jié)輕微的,確定為“年檢基本合格”;情節(jié)嚴重的,確定為“年檢不合格”:
?。ㄒ唬┻`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
(二)本年度未開展業(yè)務活動,或違反規(guī)定使用辦學許可證、印章及財務憑證的;
?。ㄈ┓欠C發(fā)或偽造學歷證書、結業(yè)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的;
?。ㄋ模o固定辦學場所、辦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育教學要求的,或校舍及其他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五)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變更審批、備案,修改章程未按規(guī)定核準備案的;
(六)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或者擅自變更、增設辦學地點的;
?。ㄆ撸┪窗凑找?guī)定備案及發(fā)布招生簡章廣告的;
(八)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師合法權益的;
(九)未依照國家規(guī)定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資產管理混亂或資金來源和使用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
?。ㄊ┻`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
?。ㄊ唬┏樘淤Y金或侵占、私分、挪用民辦學校資產的;
?。ㄊ┠隀z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十三)因省、市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范中小學(幼兒園)辦學行為檢查被通報批評的;
?。ㄊ模┮驅W校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或嚴重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其他情況。
六、有關要求
(一)年檢結束后,教育行政部門根據(jù)年檢情況,在辦學許可證副本上加蓋2013年度年檢結論戳記,并向社會公告年檢結果。
(二)對“年檢基本合格”和“年檢不合格”的民辦學校(幼兒園),由教育行政部門要求進行整改,整改期限為3個月。整改期結束,民辦學校(幼兒園)應當向教育行政部門報送整改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對整改結果進行評定并出具意見。對管理混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民辦學校(幼兒園),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責令其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
(三)教育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年檢工作中,應當依法行政,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ㄋ模┠隀z工作結束后,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教育主管部門要認真進行總結,并形成總結材料,同時附上所有被檢學校(幼兒園)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1)復印件、民辦教育機構情況匯總表(附件2)2014年于5月31日前報市教育局職業(yè)與成人教育處。
聯(lián)系人:職成處:張珍明,電話:63505165,郵箱:zzm1375@sina.com
基教處:張紅貴,電話:63505125,郵箱:hfzhanghonggui@163.com
附件:1.民辦學校(幼兒園)基本情況登記表
2.民辦教育機構情況統(tǒng)計匯總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4日
附件1:
民辦學校(幼兒園)基本情況登記表
填表人: 聯(lián)系電話(辦公電話及手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名稱
(蓋章):
舉辦者
校址
聯(lián)系電話
審批機關
批準日期及文號
姓 名
性別
年齡
文化
程度
職稱及
(原)工作單位
聯(lián)系電話(辦公電話及手機)
身份證號碼
法 定
代表人
學 校
負責人
現(xiàn)主管機關
辦學
許可
證號
注冊資金
(萬元)
辦學類型
辦學
形式
辦 學
規(guī) 模
辦學規(guī)模數(shù)
在校
生數(shù)
教職
工數(shù)
自有
專任
教師數(shù)
占地面積
自有
租用
校舍
面積
自有
租用
設備情況
教學設備折合
人民幣
(萬元)
實驗實習設備折合人民幣
(萬元)
圖書
(冊)
出資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審批機關
意 見
年 月 日
注:該表為民辦學校(幼兒園)辦學基本情況登記用,須逐項填寫。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相應添加情況欄。
附件2
合肥市民辦教育機構情況統(tǒng)計匯總表
單位(蓋章 ) 負責人簽字: 職能部門: 填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填報時間: 20 年 月 日
序號 市、縣(區(qū)) 教育機構名稱 辦學 類型 辦學地址 舉辦者 法人代表 學校 負責人 負責人身份證 審批機關 審批時間 批準 文號 上年 年檢結果 辦學許可證號 教職工數(shù) 在校生人數(shù) 收費標準 納稅人識別號 校(園)長辦公電話與手機
1、按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職業(yè)學校、非學歷教育機構順序填寫;
2、此表在由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教育局在5月31日前匯總和總結材料一起報市教育局職成處。紙質材料蓋章上報,電子稿上傳至zzm1375@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