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4〕306號
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金晶等14人:
你們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 合肥市
金晶 安徽皖師律師事務所
丁露 安徽秉凡律師事務所
陳剛 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
劉成志 上海匯業(yè)(合肥)律師事務所
王曉磊 上海君悅(合肥)律師事務所
段長歌 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
鄧磊 北京德恒(合肥)律師事務所
謝光清 北京中盾(合肥)律師事務所
閆莉莉 北京天馳君泰(合肥)律師事務所
孫盛杰 北京天馳君泰(合肥)律師事務所
趙云峰 北京中倫文德(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亳州市
劉玉強 安徽永恒律師事務所
三、蚌埠市
汪艷 安徽張家和律師事務所
四、淮南市
宮麗麗 安徽徽商(淮南)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