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合肥市地震局
發(fā)文日期2012年02月10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合震〔2012〕12號
施行日期2012年02月10日
效力級別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各縣(市)、區(qū)地震工作機構,機關各處室、市監(jiān)測中心: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地震局應急預案》,經局領導同意,現將《合肥市地震局震情應對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
合肥市地震局震情應對方案
第一條 合肥市地震局地震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局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全局的地震應急工作。
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張立(A崗)、許海東、錢誠(B崗)
副指揮長:許海東、錢誠
成員:高紅、丁玲、汪霞光、王華波、袁寶珠
應急辦公室設在科技監(jiān)測處。負責人:王華波(A崗)
袁寶珠(B崗)
第二條 局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部署、指揮全局地震應急工作,按照《合肥市地震應急預案》履行職責。主要職責為:
(一)宣布全局進入應急工作狀態(tài),或依據震情變化解除應急狀態(tài)。
(二)及時向省地震局和市人民政府匯報震情、災情、社情和應急工作情況,落實上級有關領導對地震應急工作的指示和部署。
(三)履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的職責,根據震情和災情,適時向市政府提出啟動預案、應急反應規(guī)模、救援與防御措施等建議。
(四)在啟動《合肥市地震應急預案》后,市地震局作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監(jiān)測預警組的牽頭單位,會同成員單位,做好預案規(guī)定的相關工作。
(五)根據《合肥市地震應急預案》的相關規(guī)定,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各工作組中,市地震局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綜合組、宣傳組和緊急救援組成員單位。局辦公室作為我局的對口聯系部門,負責與綜合組的協調聯系,落實有關任務;震害防御處負責與宣傳組的協調聯系,落實有關任務;科技監(jiān)測處負責與緊急救援組的協調聯系,落實有關任務。
(六)根據地震應急工作需要,統一調度全局資源,組織、派遣地震現場工作隊,開展應急救援、災情收集上報、現場調查、地震監(jiān)測、震情分析、穩(wěn)定社會秩序、科學考察等工作。
(七)根據震情和災情,決定是否請求省地震局、鄰市地震局支援我市地震應急工作。
(八)地震應急工作結束后,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的總結。
第三條 局應急指揮部下設行政綜合組、現場應急組、監(jiān)測預警組。
(一)綜合組
由辦公室、震害防御處負責,其他處室或部門配合。
分管指揮:錢誠
組長:丁玲(A)高紅(B)
成員:汪霞光許樹王吉軻鄭勝培張生慧
主要職責:
(1)與省、市、縣(市、區(qū))政府地震應急指揮部保持密切聯系,及時了解應急工作進展情況。(丁玲、王吉軻)
(2)積極履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監(jiān)測預警組牽頭單位職責,保持與工作組內各成員單位聯系,收集整理有關數據向市指揮部匯報,積極參與市指揮部綜合組和宣傳組工作。(汪霞光)
(3)協調各工作組開展各項應急工作。(丁玲、汪霞光)
(4)積極做好與上級及震區(qū)地震機構應急聯絡;根據局地震應急指揮部要求,協調、聯系各類救援隊赴災區(qū)開展緊急救援工作。(汪霞光、王吉軻)
(5)負責全局宣傳報道工作。(高紅、張生慧)
(6)組織局機關震情值班,負責接聽熱線電話,統一口徑,解答群眾咨詢,負責各類信息接收和上報;及時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群眾來電反映的異?,F象。(許樹)
(7)安排新聞記者采訪工作,起草新聞通稿和把關各類新聞稿件以及上報下達的信息稿件,報指揮部同意后向新聞媒體或其他單位發(fā)布。(高紅)
(8)指導各縣(市)區(qū)積極主動開展有效的正面宣傳,發(fā)放各類宣傳資料,維護社會穩(wěn)定;必要時組織有關部門深入震區(qū)聯合開展宣傳。(高紅、許樹)
(9)接待安排上級領導、專家和其他省市地震局工作人員。(丁玲、高紅)
(10)負責提供現場工作所需辦公設備、后勤保障與服務;管理和調度車輛。(丁玲、鄭勝培)
(11)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丁玲、高紅)
(二)現場應急組
由科技監(jiān)測處負責,其他處室或部門配合。
分管指揮:許海東
組長:王華波(A)王小進(B)
成員:黃澄李兵
主要職責:
(1)積極參與市指揮部緊急救援組工作,負責地震現場工作,開展現場應急處置;積極配合局機關履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監(jiān)測預警組牽頭單位職責。(許海東、王華波)
(2)組織實施災情收集上報、地震災害調查、緊急救援指導、現場異常調查和核實、地震地質考察、烈度評定、地震現場工作總結等項工作。(王華波、李兵)
(3)保證地震現場應急通訊暢通,保持與局應急指揮部的通訊聯系,傳輸有關圖片及數據資料。(王小進)
(4)指導、配合和協助震區(qū)縣(市)區(qū)政府做好震區(qū)地震應急各項工作;協助地方政府做好穩(wěn)定社會秩序和有關地震的新聞發(fā)布工作。(王華波、王小進)
(5)協調上級地震部門及其他省、市地震局派往現場的地震現場工作隊共同開展工作。(王華波、黃澄)
(6)開展現場流動監(jiān)測,及時將數據傳輸至市監(jiān)測中心。(黃澄、李兵)
(7)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王華波)
(三)監(jiān)測預警組
由市監(jiān)測中心負責,其他處室配合。
分管指揮:許海東
副組長:袁寶珠(A)衡瀟(B)
成員:項衛(wèi)東陳雷
主要職責:
(1)積極配合局機關履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監(jiān)測預警組牽頭單位職責。(袁寶珠)
(2)負責地震監(jiān)測資料的分析,地震異常調查、核實、分析匯總工作。(衡瀟)
(3)收集最新各類地震監(jiān)測數據,組織召開緊急會商會;做好綜合分析、震后趨勢快速判定,負責震情及會商報告編輯上報;積極了解參與省地震局各類會商會。(袁寶珠、陳雷)
(4)部署各地震臺和群測群防網點加強地震監(jiān)測工作,提出加強地震宏觀信息監(jiān)測措施。(袁寶珠、衡瀟)
(5)加強市監(jiān)測中心震情值班,按規(guī)定做出地震速報和續(xù)報;負責震后余震監(jiān)測及震災快速評估(盲估);做到局機關、局現場應急組與省地震局應急指揮中心信息互動。(項衛(wèi)東)
(6)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袁寶珠)
第四條 我市轄區(qū)發(fā)生M≥4.0級地震后,全體職工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tài)。除做好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規(guī)定的各項任務外,根據各部門工作職責,按照以下內容、時限、程序做好我局各項應急工作:
(一)市監(jiān)測中心在5分鐘自動速報后報告指揮長;震后8分鐘內完成地震參數的修正速報,并立即向局主要領導及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報告;10分鐘完成速報,并通過短信發(fā)出震情信息,同時監(jiān)測預警組形成震情通報(1號)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F場應急組迅速通知地震現場應急工作隊和市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負責同志;綜合組迅速通知其他局領導和縣(市)區(qū)地震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同志。
(二)地震速報后,監(jiān)測預警組立即啟動地震應急短信群發(fā)系統,各工作組組長再電話通知組內成員,收到短信或電話后,所有人員須在上班時間3分鐘內、非工作時間20分鐘內到崗開展應急工作。
(三)震后30分鐘,現場應急組迅速奔赴現場,會同當地政府及其地震部門選定地震現場指揮部所在地,建立應急指揮通訊平臺,迅速開展現場緊急處置,負責聯系協調市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區(qū)域地震應急聯動工作。
(四)綜合組在震后1小時內將初步了解到的震情、災情、社情上報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首次速報后要及時了解和掌握震情、災情發(fā)展動態(tài)和震后趨勢判定意見,按震后1、2、6、6、6、…小時的時間間隔或局領導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報告或傳真動態(tài)信息,如有新的突出災情應隨時報告;負責上級領導、支援人員和來訪人員在肥期間的接待工作。
(五)綜合組立即進入震情值守工作,積極開展宣傳報道工作,指導縣(市)區(qū)宣傳工作,做好新聞采訪、報道的組織和協調等其他工作。
(六)監(jiān)測預警組要密切關注震情變化,積極主動參加省局震情會商,盡快提交震后趨勢判定意見;對地震序列進行分析,進行震后趨勢判斷,判定地震類型;加強各臺站管理和軟硬件排查,確保觀測手段正常運行。
第五條 現場應急工作組到達震區(qū)后的工作任務和程序:
(一)1小時內采用一切通訊手段(固定電話、手機、衛(wèi)星電話、無線傳輸系統等)與局應急指揮部聯絡,報告初步了解的震情、災情和社情。以后至少每6小時報告1次災情,收集到新的突出災情和社情要隨時報告。
(二)會同震區(qū)地震部門及當地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現場指揮部,做好地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開通地震現場指揮部與局應急指揮部的通迅聯絡,與局應急指揮部保持實時聯系。
(三)在地震現場指揮部的安排部署下,立即開展現場考察,首先調查人員傷亡和破壞情況,并立即報局應急指揮部,利用地震現場圖像傳輸系統將震害圖像及時傳送至應急指揮中心數據庫服務器。
(四)迅速開展現場地震監(jiān)測工作。到達現場后20分鐘內架好流動儀,并開始正常記錄,及時上報余震參數及活動情況。
第六條 省內發(fā)生3.0—3.9級地震,接地震速報后,局主要領導迅速下達啟動有感地震應急響應命令;現場應急組立即與震中所在地地震機構領導取得聯系;綜合組迅速調度應急用車,震后30分鐘,立即派出現場工作隊趕赴震區(qū)。隨即全局召開緊急會議,全面部署有感地震應對工作。綜合組立即組織信息快報,擬定新聞通稿,安排媒體應對工作;監(jiān)測預警組迅速與省局預報中心等部門取得聯系,做好參加緊急會商準備;局機關及市監(jiān)測中心做好震情值班,并統一部署和統一口徑,共同做好有關應對工作。震后4小時內,匯總應對工作進展情況,并報市政府。
第七條 在城市、人口稠密地區(qū)出現地震謠言,并向周圍地區(qū)擴散,對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較嚴重影響時,采取如下應急行動:
(一)由指揮長視地震謠言的影響程度,上報市政府和省地震局,同時通報所在地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
(二)綜合組組織有關專家,到謠言發(fā)生、擴散地區(qū)調查謠言的影響情況,分析謠言的起因,向當地政府提出平息地震謠言的對策。
(三)對制造地震謠言、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條 資金和物資保障
科技監(jiān)測處要加強對應急裝備庫的日常管理,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現場應急設備進行必要的檢查和維護,確保應急設備的正常運轉,確保地震應急現場工作能高效有序地開展。
辦公室要加強對應急車輛的管理和維護,安排好緊急情況下的車輛保障工作,確保一旦發(fā)生地震事件時能及時提供車輛。
第九條 應急隊伍準備
科技監(jiān)測處加強對局現場工作隊的日常檢查和督促工作,切實做到崗位到人、任務到人,確保在發(fā)生地震緊急事件時,能及時組織局現場工作隊趕赴災區(qū)開展各項工作。
加強對市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的日常管理和訓練工作,確保市救援隊在緊急救援時能迅速出動和開展有效的救援行動。
加強與消防、武警和民兵預備役等專業(yè)救援隊伍的聯系與協調,建立和完善相應的聯運協調機制、信息通報機制以及各種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演練,確保震時緊急救援和應對工作高效有序。
第十條 后勤保障準備
科技監(jiān)測處要做好局機關和市監(jiān)測中心所有工作人員日常生活保障,確保應急值守正常進行。辦公室要做好車輛日常保養(yǎng),特別要確保應急車輛(皖AZF109、皖AJC002)隨時趕赴地震現場。
第十一條 應急技術準備
市監(jiān)測中心確保監(jiān)測系統正常運轉,數據連續(xù)可靠,確保通訊網絡暢通,觀測數據及時入網,檢查備震儀器設備和流動監(jiān)測設備,保證應急工作需要。
科技監(jiān)測處視情況派遣震情跟蹤組到現場及時核實異常,對異常提出判斷意見。
第十二條 在重大政治、經濟和社會活動期間及重要節(jié)日期間,根據市政府和省地震局的要求啟動應急戒備時,采取下述應急行動:
(一)綜合組負責安排局領導和各部門應急值班工作;負責對外統一宣傳工作,按要求將應急戒備情況上報市政府和省地震局。
(二)現場應急組負責組織地震應急檢查,制定地震應急對策方案。
(三)監(jiān)測預警組負責做好震情值班、震情會商、地震活動趨勢分析,向辦公室提供震情答復口徑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