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合肥市建設委員會 【發(fā)文字號】 合建質安[2008]63號
【發(fā)布日期】 2008.07.04 【實施日期】 2008.07.04
【時效性】 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市政公用與路橋
合肥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我市市政公用設施及其地下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合建質安[2008]63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建設廳《關于加強市政公用設施及其地下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皖建安明電[2008]61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市政公用設施及其地下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現將該通知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要高度重視市政公用設施及其地下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尤其要防范城市排水設施清淤作業(yè)中毒事故。市,縣、區(qū)各市政管網維護管理單位在開展城市排水設施清淤時,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編制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
二、要落實責任,開展市政公用設施及其地下工程的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帶隊,深入一線,立即開展一次拉網式的污水管網等市政公用設施及其地下工程的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排查要落實責任,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責成市政管網維護管理單位徹底整改。
三、嚴格事故報告制度。各級市政管網維護管理單位要認真落實生產事故報告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guī)定,在突發(fā)事件后(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報告市建委。
四、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知識教育。要加強對工人,尤其是農民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工作,深入持續(xù)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通俗易懂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切實提高農民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OO八年七月四日
【發(fā)布日期】 2008.07.04 【實施日期】 2008.07.04
【時效性】 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市政公用與路橋
合肥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我市市政公用設施及其地下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合建質安[2008]63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建設廳《關于加強市政公用設施及其地下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皖建安明電[2008]61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市政公用設施及其地下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現將該通知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要高度重視市政公用設施及其地下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尤其要防范城市排水設施清淤作業(yè)中毒事故。市,縣、區(qū)各市政管網維護管理單位在開展城市排水設施清淤時,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編制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應急救援預案。
二、要落實責任,開展市政公用設施及其地下工程的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帶隊,深入一線,立即開展一次拉網式的污水管網等市政公用設施及其地下工程的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排查要落實責任,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責成市政管網維護管理單位徹底整改。
三、嚴格事故報告制度。各級市政管網維護管理單位要認真落實生產事故報告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guī)定,在突發(fā)事件后(包括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報告市建委。
四、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知識教育。要加強對工人,尤其是農民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工作,深入持續(xù)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通俗易懂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切實提高農民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OO八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