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民事案件小額訴訟程序如何規(guī)定的?
蘇義飛律師:人民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案件,可以一次開庭審結并且當庭宣判。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兩個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
第一百六十五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guī)定的民事案件,標的額超過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
第一百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
(一)人身關系、財產(chǎn)確權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需要評估、鑒定或者對訴前評估、鑒定結果有異議的案件;
(四)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五)當事人提出反訴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的案件。
第一百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案件,可以一次開庭審結并且當庭宣判。
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兩個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案件不宜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的,應當適用簡易程序的其他規(guī)定審理或者裁定轉為普通程序。
當事人認為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的程序審理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適用簡易程序的其他規(guī)定審理或者裁定轉為普通程序;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