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5〕231號
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萬騫等19人:
你們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
萬騫 安徽正申律師事務所
曾艷陽 安徽年代律師事務所
孟祥琳 安徽時憲律師事務所
李程鵬 安徽端維律師事務所
趙冬雪 安徽百大律師事務所
李剛 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
杜昌健 北京藍鵬(合肥)律師事務所
鄒巋 北京尚公(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敏 上海協(xié)力(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宇宸 北京海潤天睿(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蚌埠市
朱聰 安徽荊涂律師事務所
三、六安市
邱曉宇 安徽英銳律師事務所
向茹 安徽金六州律師事務所
四、滁州市
周 娟 安徽天道律師事務所
五、蕪湖市
畢文昊 安徽易侖律師事務所
方嫻 北京盈科(蕪湖)律師事務所
六、宣城市
陳周永璇 安徽遠傳律師事務所
七、銅陵市
朱金深 安徽眾佳律師事務所
八、池州市
袁玥 安徽九華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