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權(quán)故意殺人案-共同犯罪分案起訴后,涉再審程序的并案審理
人民法院案例庫 入庫編號:2025-04-1-177-009
關鍵詞
刑事/故意殺人罪/刑事再審/共同犯罪/分案起訴/并案審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毛某國因其母親劉某、哥哥毛某忠與劉某梅(歿年30歲)有債務糾紛,劉某梅曾在電話中辱罵劉某而懷恨在心,遂圖謀殺死劉某梅。1995年9月18日22時許,被告人毛某國與被告人宋某權(quán),二人以要賬為由,從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坐客車來到黑龍江省甘南縣甘南鎮(zhèn)被害人劉某梅家。其間,毛某國購買兩把尖刀,由二人分別攜帶。在敲門后,劉某梅給二人開門,毛某國和宋某權(quán)進入室內(nèi),毛某國向劉某梅要錢,遭到劉某梅的拒絕和辱罵,毛某國遂持刀開始捅刺劉某梅,宋某權(quán)見狀也開始捅刺劉某梅。劉某梅倒地后,毛某國怕劉某梅沒有死,用刀割劉某梅頸部。見劉某梅不動后,二人開始在家中翻找財物。毛某國在西屋翻找時,因劉某梅之女被害人劉某嬌(歿年6歲)醒后哭喊,毛某國遂用枕頭捂住劉某嬌頭部,使用尖刀捅刺劉某嬌身體,宋某權(quán)見狀也一同捅刺劉某嬌身體,劉某嬌不動后,毛某國怕劉某嬌沒死又用刀割劉某嬌頸部。后二人將劉某嬌尸體藏于西屋床板下面。二人在屋內(nèi)翻找到一些首飾和一部BP機后離開,逃跑途中將刀丟棄。經(jīng)鑒定:被害人劉某梅、劉某嬌符合頭頸部、軀干部及四肢遭受銳器作用,造成多發(fā)軟組織損傷、多臟器破裂失血而死亡。
兩人作案后逃跑。1999年7月29日,宋某權(quán)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后,宋某權(quán)供稱未參與捅刺被害人,只是給毛某國遞刀等情節(jié),沒有供述二人共同持刀捅刺殺害二被害人的情節(jié)。據(jù)此,檢察機關公訴后,黑龍江省甘南縣人民法院于2002年11月26日作出(2002)甘刑初字第117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被告人宋某權(quán)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二年。
2022年7月,甘南縣公安局經(jīng)人像比對、DNA鑒定,確認河北省滄州市監(jiān)獄的一名服刑人員就是在逃的被告人毛某國,遂將毛某國押解回甘南縣偵查。經(jīng)訊問,毛某國對伙同宋某權(quán)持刀共同殺害劉某梅和劉某嬌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為進一步查明事實,甘南縣公安局對宋某權(quán)進行訊問。宋某權(quán)供稱,在與毛某國共同殺害劉某梅和劉某嬌的過程中,二人均捅刺了被害人。人民法院遂綜合全案證據(jù)查明上述毛某國伙同宋某權(quán)共同持刀殺害二被害人的犯罪事實。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毛某國犯故意殺人罪一案向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對甘南縣人民法院(2002)甘刑初字第117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以審判監(jiān)督程序向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8日作出(2023)黑02刑抗2號刑事裁定:一、撤銷黑龍江省甘南縣人民法院(2002)甘刑初字第177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二、將本案與(2023)黑02刑初3號被告人毛某國故意殺人一案由本院按照第一審程序并案審理。齊齊哈爾市人民檢察院變更起訴,對被告人宋某權(quán)提起公訴。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4日作出(2023)黑02刑初3號刑事判決:一、被告人毛某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與毛某國之前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二、被告人宋某權(quán)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宣判后,被告人毛某國提出上訴。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0日作出(2023)黑刑終211號刑事裁定:駁回被告人毛某國上訴,維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4日依法作出死刑核準刑事裁定。
裁判理由
本案的焦點問題為:刑事再審案件中并案審理的法律適用問題。
本案再審與被告人毛某國故意殺人案第一審程序合并審理,主要理由如下:
其一,本案再審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齊齊哈爾市人民檢察院對本案一審判決提出抗訴后,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由于共同作案人毛某國到案,導致本案事實證據(jù)發(fā)生重大變化,一審對宋某權(quán)的判決量刑畸輕,應當撤銷一審判決,重新審理。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故本案再審應當適用第一審程序。
其二,本案再審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共同作案人毛某國歸案后,毛某國和宋某權(quán)均供認二人共同持刀殺害二被害人,據(jù)此,宋某權(quán)有可能被判處死刑。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可能判處死刑的第一審刑事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故本案不能由甘南縣人民法院審理,應當由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同案被告人毛某國一案已由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21〕1號,以下稱刑訴法解釋)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共同犯罪案件,其中一人屬于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
其三,本案再審可以與毛某國故意殺人案一審程序合并審理。如前所述,本案再審應當由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適用第一審程序?qū)徖?,而毛某國故意殺人案同樣由該院一審。根?jù)刑訴法解釋第二百二十條的規(guī)定,對分案起訴的共同犯罪案件,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合并審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實、保障訴訟權(quán)利、準確定罪量刑的,可以并案審理。故本案與毛某國故意殺人案可以并案審理。
裁判要旨
共同犯罪因作案人到案時間不同而被分案起訴,對先到案作案人作出的生效刑事裁判,因其他作案人到案導致事實證據(jù)發(fā)生重大變化而需要再審,再審程序與對其他作案人的審理程序在審級上相同的,可以合并審理。
關聯(lián)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1條、第256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21〕1號)第15條、第220條
一審: 黑龍江省甘南縣人民法院(2002)甘刑初字第117號刑事判決(2002年11月26日)
再審: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黑02刑抗2號刑事裁定(2023年3月8日)
一審: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黑02刑初3號刑事判決(2023年7月4日)
二審: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23)黑刑終211號刑事裁定(2024年5月10日)
其他審理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刑事裁定刑事裁定(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