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不支持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嗎?
蘇義飛律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不包括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很多人感覺不公平。將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排除在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中的立法本意,是避免判決生效后,當事人只是拿到一份數額巨大的空判決,而難以實際執(zhí)行,也避免一些當事人為了索要高額的賠償,向被告主張巨額的索賠,導致刑事案件調解率低。如果將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列入刑事判決中,一些被告以服刑為由拒絕支付被害人家屬的賠償,因賠償問題,也不利于被告的安心改造。因此,息訪、寧訴、維穩(wěn)是促使該司法解釋出臺的主要原因。
但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是否支持爭議比較大。特別是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交通肇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未能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xié)議的,無論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是否投保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均可將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納入判決賠償的范圍。《(2020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范圍的意見》規(guī)定,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314號】審理被害人因犯罪行為致死的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應判處死亡賠償金(死亡補償費):死亡補償費不是精神損害撫慰金,而是對因被害人死亡遭受財產損失的賠償費用。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范圍問題的答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未能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xié)議的,無論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是否投保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均可將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納入判決賠償的范圍。
第一百七十五條 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第一百九十二條 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確定賠償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xié)議的,賠償范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guī)定的限制。
(2020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范圍的意見
第一條 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的物質損失,屬于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國。
第二條 精神損害不屬于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
第三條 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四條 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應當參照我省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關于兩金的計算標準執(zhí)行。
(2009年)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死者家屬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另行提起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的民事訴訟請求是否支持的批復
你院于2009年4月13日《關于死者家屬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另行提起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的民事訴訟請求是否支持請示函》(〔2009〕桂市中法函第1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的第二種意見,既不應支持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屬另行提起的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撫慰金的民事訴訟請求。
第三十六條 【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yōu)先原則】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