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延慶縣人民法院
案號:(2014)延民初字第04655號
案件類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裁判日期:2014-08-04
審理經過
本院在審理原告楊根友訴被告延慶縣延慶鎮(zhèn)自由街村委會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楊根友于2014年8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當事人依法有權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原告申請撤訴,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本院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裁判結果
準許原告楊根友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二十五元,由原告楊根友負擔(已交納)。
審判人員
代理審判員管紅穎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書記員
書記員呂行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