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22综合强奸一区|手机在线黄色毛片视频|欧亚洲无码视频黄色|人操人免费在线视频|日本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视频|国产资源av夜夜视频导航|一区二区久久AAA国产在线观看|青青草小视频在线视频|三级A片黑人看欧洲一级A片|日本91高清在线观看

網(wǎng)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合肥律師門戶網(wǎng)
刑事辯護 交通事故 離婚糾紛 債權債務 遺產(chǎn)繼承 勞動工傷 醫(yī)療事故 房產(chǎn)糾紛
知識產(chǎn)權 公司股權 經(jīng)濟合同 建設工程 征地拆遷 行政訴訟 刑民交叉 法律顧問
 當前位置: 網(wǎng)站首頁 » 交通事故 » 合肥交通事故律師案例 » 正文
(2018)皖07民終77號交通事故十級傷殘二審民事判決書
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   日期:2019-12-17   閱讀:

審理法院: 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  號: (2018)皖07民終77號
案件類型: 民事
案  由: 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
裁判日期: 2018-04-12

審理經(jīng)過

上訴人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楚國敏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不服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qū)人民法院(2017)皖0705民初303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8年1月17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俞云祥和委托訴訟代理人胡良亭,被上訴人楚國敏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朱飛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上訴人訴稱

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上訴請求:1、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并依法改判;2、本案一、二審訴訟費用由楚國敏承擔。事實和理由:1、一審部分事實認定不清。楚國敏住院后,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派專人護理楚國敏,護理費也由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支付,一審認定護理費損失5250元不當。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和楚國敏之間有月工資2000元的約定,一審不應參照建筑行業(yè)的工資標準來認定楚國敏的誤工費。一審認定由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承擔大部分鑒定費缺少法律依據(jù)。2、楚國敏受傷是其身體原因和不遵守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所致,楚國敏有重大過錯,至少要承擔一半的經(jīng)濟損失。

被上訴人辯稱

楚國敏辯稱,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楚國敏在主張權利時已扣除了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派人護理的護理費。楚國敏是搞電焊的工作,以前從事建筑行業(yè),在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工作沒有一個月的時間。請求二審法院依法駁回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楚國敏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1、判令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賠償楚國敏各項損失共計186345.4元;2、本案訴訟費用由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承擔。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2015年8月26日,楚國敏至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從事電焊工作,雙方約定每月工資2000元。2015年10月13日,楚國敏在焊接工作時不慎跌落摔傷,于當日至銅陵市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后于2015年11月10日出院。安徽藍天司法鑒定所于2016年4月12日作出皖藍天司鑒字(法醫(yī)臨)〔2016〕135號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楚國敏三期為休息期150日、營養(yǎng)期75日和護理期75日。安徽新萊蒂克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皖新萊司鑒〔2017〕法臨鑒字第862號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楚國敏因外傷致顱腦損傷遺留神經(jīng)功能障礙,日?;顒幽芰p度受限的后遺癥,評定為相當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級傷殘。2016年8月5日,楚國敏向法院提起訴訟,后于2016年11月17日撤訴。

一審法院認為,公民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本案中,楚國敏在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工作,雙方形成了合法的勞務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之規(guī)定,楚國敏在工作過程中受傷,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因楚國敏在工作時未盡到完全注意和小心義務,可相應減輕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的責任,法院酌定楚國敏自行承擔30%的責任,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承擔70%的責任。楚國敏在本起事故中的損失為:1、楚國敏住院28天,其要求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20元/天的標準賠償,予以認可,為560元(28天×20元/天);2、營養(yǎng)費可按照20元/天的標準賠償,為1500元(75天×20元/天);3、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之規(guī)定,楚國敏從事建筑行業(yè)工作,可參照上一年度安徽省建筑業(yè)平均工資(51399元)賠償,誤工費為21150元(51399元÷365天×150天);4、護理費參照上一年度安徽省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yè)平均工資賠償,楚國敏要求按照100元/天的標準賠償,予以認可,為7500元(75天×100元/天);5、楚國敏因本起事故構成十級傷殘,殘疾賠償金為58312元(29156元/年×20年×10%);6、精神撫慰金1萬元過高,法院認定5000元;7、交通費法院酌定600元;8、鑒定費認可1200元。以上損失共計95822元,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承擔70%的責任,即67075.4元(95822元×70%)。因楚國敏于2016年8月5日向法院起訴后又撤訴,是其自身權利的處分,其要求主張1834元訴訟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問題解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之規(guī)定,判決:一、被告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賠償原告楚國敏67075.4元;二、駁回原告楚國敏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027元,減半收取2014元,由原告楚國敏負擔604元,被告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負擔1410元。

本院二審期間,當事人圍繞上訴請求依法提交了證據(jù)。本院組織當事人進行了證據(jù)交換和質(zhì)證。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提交收條一張,證明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在楚國敏住院期間請人對其進行護理并支付了護理費。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提交了安全生產(chǎn)活動記錄表和焊工操作規(guī)程,證明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要求楚國敏進行工作時要做好安全措施。本院認定如下:對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提交的收條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lián)性予以認可,本院予以采信。對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提交的安全生產(chǎn)活動記錄表和焊工操作規(guī)程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lián)性予以認可,但安全生產(chǎn)活動記錄表上沒有楚國敏的簽名,不能充分證明其證明目的,故本院不予采信。

當事人所舉的其他證據(jù)與一審相同,質(zhì)證意見也同于一審,本院認證意見與一審一致。

本院查明

本院對一審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另查明,楚國敏一審中提交的銅陵縣人民醫(yī)院診斷證明書上寫明:出院休息:肆個月(2015.11.10—2016.3.10)住院期間護理級別:一級:10天二級:18天)。楚國敏在一審中提交的電焊工等級證上寫明:電焊工三級。

綜合各方舉證、質(zhì)證及訴辯意見,本院歸納如下爭議焦點:1、一審法院認定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賠償楚國敏護理費5250元是否正確;2、一審法院對楚國敏的誤工費按照建筑行業(yè)工資標準計算是否正確;3、一審法院對鑒定費的認定分擔比例是否正確;4、一審法院認定楚國敏對其損失承擔30%的責任是否正確。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公民的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楚國敏一審中提交的銅陵縣人民醫(yī)院診斷證明書上寫明:護理級別:一級:10天;二級:18天。故楚國敏稱其住院期間由兩人護理是與醫(yī)囑相符的,楚國敏要求按照100元/天的標準賠償,訴求一人的護理費,沒有訴求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在楚國敏住院期間請人對其進行護理的護理費,對此一審法院予以認可,并無不當。楚國敏在一審中提交了電焊工等級證,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之規(guī)定,楚國敏從事建筑行業(yè)工作,一審法院參照上一年度安徽省建筑業(yè)平均工資標準計算楚國敏的誤工費并無不當。2016年4月12日,楚國敏向安徽藍天司法鑒定所申請作鑒定,作出皖藍天司鑒字(法醫(yī)臨)〔2016〕135號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楚國敏三期為休息期150日、營養(yǎng)期75日和護理期75日。一審中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只申請對楚國敏的傷殘等級重新作鑒定,一審法院委托安徽新萊蒂克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皖新萊司鑒〔2017〕法臨鑒字第862號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楚國敏因外傷致顱腦損傷遺留神經(jīng)功能障礙,日?;顒幽芰p度受限的后遺癥,評定為相當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級傷殘。楚國敏的三期鑒定為休息期150日、營養(yǎng)期75日和護理期75日,與醫(yī)囑情況基本相符,故一審法院對楚國敏向安徽藍天司法鑒定所申請作鑒定的鑒定費2000元中認可1200元,并無不當。

本案中,楚國敏在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工作,雙方形成了合法的雇傭關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楚國敏作為雇員在工作過程中受傷,雇主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因楚國敏在工作時未盡到完全注意和小心義務,可相應減輕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的責任,一審法院酌定楚國敏自行承擔30%的責任,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承擔70%的責任,并無不當。

綜上所述,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和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判決如下:

二審裁判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1477元,由上訴人銅陵重鋼機械裝備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人員

審判長丁慧萍

審判員范道云

審判員戴瑞亭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書記員

書記員羅穎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合肥律師推薦  
丁帥律師
專長:交通事故、傷殘賠償
電話:(微信)15856502022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B座37樓
  最新文章  
  人氣排名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5856502022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