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6〕24號
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張琴等18人:
你們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
張琴 安徽廬家律師事務所
李秋白 安徽力瀾律師事務所
阮殿順 安徽皖大律師事務所
陳偉 安徽國運律師事務所
常靜靜 北京天元(合肥)律師事務所
王梓 上海蘭迪(合肥)律師事務所
鈕波 上海中聯(lián)(合肥)律師事務所
馬璐瑤 北京大成(合肥)律師事務所
汪萬海 北京君澤君(合肥)律師事務所
顧冰杰 北京市高朋(合肥)律師事務所
李娜娜 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師事務所
任美玲 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師事務所
韓波 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宿州市
黃陽 安徽偉信律師事務所
三、阜陽市
梁庚 湖北征和(阜陽)律師事務所
四、六安市
衛(wèi)國斌 安徽大別山律師事務所
五、安慶市
殷彩虹 安徽池典律師事務所
六、廣德市
王祖軍 安徽一悅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