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x訴曹xx離婚糾紛一案在肥西縣法院審理,原告起訴離婚,主要是由于被告對其缺乏信任,疑心病太重,對原告平時的工作及結交的朋友均要過問,雙方為此爭吵無數(shù),分居一年左右?,F(xiàn)原告起訴要求離婚,被告同意離婚。雙方的分歧主要是針對孩子撫養(yǎng)權和雙方共同財產問題。雙方都要求撫養(yǎng)孩子,但孩子一直由原告父母照看,另外雙方唯一的財產因房屋產權證未下來,法院暫不作處理,待后期另行主張。經法院主持調解,該案還在進一步協(xié)調中,后協(xié)商不成,法院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