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22综合强奸一区|手机在线黄色毛片视频|欧亚洲无码视频黄色|人操人免费在线视频|日本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视频|国产资源av夜夜视频导航|一区二区久久AAA国产在线观看|青青草小视频在线视频|三级A片黑人看欧洲一级A片|日本91高清在线观看

網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合肥律師門戶網
刑事辯護 交通事故 離婚糾紛 債權債務 遺產繼承 勞動工傷 醫(yī)療事故 房產糾紛
知識產權 公司股權 經濟合同 建設工程 征地拆遷 行政訴訟 刑民交叉 法律顧問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參考案例 » 正文
[第1575號]李某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劉某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利用網絡平臺為他人“刷單跑分”行為的定性
來源: 刑事審判參考   日期:2024-06-23   閱讀:

《刑事審判參考》總第138輯(2023.2)

節(jié)選裁判說理部分,僅為個人學習、研究和說明問題,如有侵權,立即刪除。

[第1575號]李某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劉某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

—— 利用網絡平臺為他人“刷單跑分”行為的定性

二 、主要問題

(一)利用網絡平臺為他人“刷單跑分”行為應如何定性?

(二)本案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數(shù)額如何認定?

三、裁判理由

(一)利用網絡平臺為他人“刷單跑分”行為的定性

隨著互聯(lián)網的推廣應用,許多傳統(tǒng)犯罪模式在網絡空間往往改換為更加隱蔽的手段以逃避審查。利用網絡平臺為他人“刷單跑分”就是一 種近年來出現(xiàn)的新型犯罪模式。“跑分”平臺由最初的利用跑分者個人微信、支付寶收款碼接受違法犯罪資金,發(fā)展到結合比特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數(shù)字貨幣實現(xiàn)匿名買入、賣出的交易過程。以電信詐騙為例, “跑分”的具體操作流程為:跑分客在“跑分”平臺注冊并提供其銀行卡、個人收款碼等信息,同時向平臺繳納一定金額的押金,或者以充值換取積分的形式變相提供押金。平臺將跑分客的收款二維碼提供給犯罪分子用于接收詐騙所得,跑分客的收款二維碼每收到一筆資金,平臺即在計算相應傭金后從跑分者的押金或積分中劃扣相應款項,并從中扣除服務費后將資金轉給犯罪分子。跑分客將其賬戶收到的資金在多個銀行、第三方支付平臺間進行頻繁劃轉,隱匿來源后再繼續(xù)匯入平臺作為押金。 “刷單跑分”具有將資金分散、匿名交易的特點,因此被用于黑灰產資金的流轉,與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活動密切相關,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洗錢罪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還可能構成詐騙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等上游犯罪的共犯。

對于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俊在網絡平臺的“刷單跑分”行為應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三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李某俊未經批準,通過銀行賬戶及虛擬幣 交易平臺為電信詐騙等犯罪提供資金代收代付服務,屬于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yè)務,應認定為非法經營罪。

第二種意見認為,被告人李某俊明知他人實施信息網絡犯罪,為他人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應認定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第三種意見認為,被告人李某俊明知此類“跑分”行為系為他人 “洗白”犯罪所得,仍實施買入賣出等轉賬行為,幫助掩飾、隱瞞他人犯罪所得的來源及性質,應認定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我們同意第三種意見,主要理由是:

首先,被告人李某俊的行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 條第三項規(guī)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  業(yè)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yè)務的”構成非法經營罪?!蹲罡呷?nbsp; 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yè)務、非法買  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使用受理終端  或者網絡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虛擬交易、虛開價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 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貨幣資金的”屬于“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yè)務”。 我國禁止設立虛擬幣交易平臺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yè)務,因此,“跑分”平  臺涉嫌非法經營罪。但是,非法經營罪的主體系平臺運營方,而非一般  使用者。對于在平臺注冊賬戶幫助他人“刷單跑分”的行為人, 一般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其次,被告人李某俊的行為符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構成要 件。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的規(guī)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 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幫助信息網絡 犯罪活動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要求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 網絡實施犯罪”,在認定明知時應結合一般人的認知水平和行為人的認知 能力,相關行為是否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行為人的供述和辯解等情 況進行綜合判斷?!蹲罡呷嗣穹ㄔ骸⒆罡呷嗣駲z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總結了主觀明知的推定規(guī)則,其中包括“提供專門用于違法犯  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虛擬幣平臺本身為我國法  律所禁止,“刷單跑分”并非網絡平臺的正?;顒?,而主要系為違法犯罪  活動提供資金流轉方面的幫助,我國對此類活動的危害性也有廣泛宣傳, 故可以推定相關人員對于所涉資金可能與信息網絡犯罪有關是明知的。 客觀上,“跑分”行為屬于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范疇。因此,李某俊的行為符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構成要件。

再次,被告人李某俊的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其行為的本質在于將贓款“洗白”,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性質和來源。 一是主 觀方面,本案可以推定行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 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列舉 了推定明知的情形,其中包括“沒有正當理由,通過非法途徑協(xié)助轉換  或者轉移財物的”和“沒有正當理由,協(xié)助他人將巨額現(xiàn)金散存于多個 銀行賬戶或者在不同銀行賬戶之間頻繁劃轉的”。該解釋制定于2009年, 網絡平臺方興未艾,但解釋列舉的情形能夠涵蓋網絡時代遇到的新情況。 本案中,相關銀行已經明確提示李某俊為他人非法轉賬的風險,并提醒 可能涉及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李某俊知道“刷單跑分”行為的非  法性質,而且能夠認識到其行為系在無正當理由情況下幫助他人頻繁轉  賬,會起到幫助他人逃避國家反洗錢審查的作用,故可以推定其“明知系犯罪所得”。二是客觀行為方面,“刷單跑分”屬于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和第三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的協(xié)助資金轉移、轉換的洗錢行為,是在傳統(tǒng) 洗錢行為受到嚴格監(jiān)控的情況下向網絡空間轉移的變體。傳統(tǒng)洗錢行為 最常見的表現(xiàn)是行為人接受上游行為人指使,向其提供本人及他人銀行 卡賬號等信息,贓款匯入這些賬號后,再按照上游行為人通知取現(xiàn),扣 除報酬后上交給上游行為人?!八闻芊帧毙袨樵趥鹘y(tǒng)洗錢基礎上省略了 取現(xiàn),并將上交這一步驟演化成虛擬幣買進賣出方式,本質上還是洗錢 的手段。三是網絡平臺“跑分”行為侵害社會管理秩序,影響司法機關 追查犯罪?!芭芊帧币苑欠ㄖЦ镀脚_為載體,首要特性在于交易主體的匿 名性,虛擬幣平臺交易各方并不認識,且非特殊手段無法直接聯(lián)系、無 法知悉對方的真實身份和信息,以虛擬幣買進賣出方式進行大量分散交易,實現(xiàn)資金的轉移,使資金的來往去向很難再追查。

最后,被告人李某俊的行為同時符合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掩 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構成要件,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三款的規(guī)定,應擇一重罪處罰,認定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本案涉及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之間的關系問題。在刑法設置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之前,實踐中以是否存  在“事先共謀”來區(qū)分上游犯罪的共犯和下游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或洗錢罪,二者有比較明確的界限。但面臨網絡犯罪鏈條的復雜性,傳  統(tǒng)共同犯罪理論存在一定不足,為此刑法修正案(九)增設了幫助信息 網絡犯罪活動罪,將部分幫助行為正犯化,以適應打擊網絡犯罪的需要。 該罪名的設立實質上擴大了刑事處罰的邊界,把之前一些通過擴大解釋  以共犯處理的行為,以及按照傳統(tǒng)共犯理論難以追究刑事責任的邊緣化、 帶有一定中性色彩的業(yè)務行為,納入刑事處罰范圍。由于幫助信息網絡  犯罪活動罪的主觀“明知”及行為方式中的“支付結算”,與上游犯罪  共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之間容易發(fā)生交叉,司法實踐中存在一定  的法律適用困惑。從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立法背景來看,該罪具  有堵漏性、補充性、兜底性的特點,其量刑幅度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罰金,也說明本罪相較于上游犯罪的共犯和洗錢罪以及掩飾、 隱瞞犯罪所得罪等下游犯罪來說屬于輕罪。當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與洗錢罪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發(fā)生競合時,應依照處罰較重的洗錢罪或者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來定罪處罰。

實踐中, 一方面,要避免因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取證門檻相對較低,不當擴張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適用范圍,把不構成犯罪的行為升格處理;另一方面,也不能混淆犯罪構成要件,將本應以洗錢罪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重罪處罰的行為降格處理。參考《最高人 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公安部刑事偵查 局關于“斷卡”行動中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會議紀要》第五條的規(guī)定及 其精神,對于“刷單跑分”行為要注意區(qū)分以下幾個層次:第一,“跑分”平臺經營者可能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洗錢罪及掩飾、隱瞞犯罪所 得罪,應擇一重罪論處。第二,行為人明知他人涉嫌利用信息網絡實施 犯罪,僅向他人出租、出售銀行卡用于“刷單跑分”,達到情節(jié)嚴重標準的,可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論處。第三,明知他人涉嫌犯罪,其所經手的資金應系他人犯罪所得及收益,仍用本人或收集來的銀行卡為 他人“刷單跑分”的,可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論處, 且因行為人一般情況下難以確知經手資金來自于洗錢罪的七種特殊上游 犯罪,故一般不認定為洗錢罪。第四,確有相反證據(jù)證實行為人系出于  親友間的信賴關系提供銀行卡,或者輕信他人、以為系幫他人虛增業(yè)績、幫游戲玩家充值等而實施“刷單跑分”行為的,不以犯罪論處。

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和掩飾、隱瞞犯罪 所得罪的“明知”,在理論上存在明知對象、明知程度上的差別,但“明 知”本身是證據(jù)審查的難點,又都適用推定規(guī)則,因此,需要將被告人 的供述、辯解與案情結合,重點審查行為人與相關犯罪在鏈條上的關系、 行為人本人的行為積極程度、獲利情況等客觀表征。如本案中被告人劉 某通僅僅提供了銀行卡給他人“跑分”,沒有進一步的轉賬或提供刷臉驗 證等行為,與相關犯罪在鏈條上更為疏遠、更為邊緣化,故認定為幫助 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正確的;不能僅因劉某通知道李某俊在“跑分”,就認定其也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二)掩飾、隱瞞的犯罪數(shù)額如何認定

認定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上游犯罪事實成立為前提。因掩飾、隱瞞手段的網絡化及上游犯罪的隱蔽性,實務中很難查實賬戶接收的每一筆資金對應的犯罪情況。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 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信息網絡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對于涉案人數(shù)特別眾多的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確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收集證據(jù)逐一證明、逐人核實涉案賬戶的資金來源,但根據(jù)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等交易記錄和其他據(jù)材料,足以認定有關賬戶主要用于接收、流轉涉案資金的,可以按照該賬戶接收的資金數(shù)額認定犯罪數(shù)額,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夠作出合理說明的除外。本案中,李某俊利用跑分平臺對上游犯罪所得實施轉移等掩飾、隱瞞行為,在案的被害人報案材料、銀行轉賬流水能明確證實該賬戶流轉的部分資金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且賬戶流轉的其他資金未用于其本人及他人正常的生活、生產支出,結合其收到過銀行涉詐提示、短期高頻次轉移資金,應認定其涉案銀行卡接收的全部資金數(shù)額均為掩飾、隱瞞的犯罪金額,已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標準。

綜上所述,根據(jù)本案具體情況,法院改變指控罪名,對李某俊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定罪處罰是正確的。

(撰稿: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曹東方 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趙子微

審編: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姚龍兵)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合肥律師推薦  
蘇義飛律師
專長: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電話:(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B座37樓
  最新文章  
  人氣排名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