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22综合强奸一区|手机在线黄色毛片视频|欧亚洲无码视频黄色|人操人免费在线视频|日本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视频|国产资源av夜夜视频导航|一区二区久久AAA国产在线观看|青青草小视频在线视频|三级A片黑人看欧洲一级A片|日本91高清在线观看

網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合肥律師門戶網
刑事辯護 交通事故 離婚糾紛 債權債務 遺產繼承 勞動工傷 醫(yī)療事故 房產糾紛
知識產權 公司股權 經濟合同 建設工程 征地拆遷 行政訴訟 刑民交叉 法律顧問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案例 » 正文
黃某甲、劉某甲等犯開設賭場罪刑事判決書
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   日期:2020-02-09   閱讀:

審理法院: 江西省定南縣人民法院

案  號: (2015)定刑初字第67號
案件類型: 刑事
案  由: 開設賭場罪
裁判日期: 2015-08-20

審理經過

江西省定南縣人民檢察院以定檢刑訴(2015)28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何某某、郭某甲、賴某甲、黃某乙、何某、郭某乙、劉某、黃某丙、張某乙、胡某某、朱某、謝某甲、賴某乙、李某某、郭某丙、繆某某犯開設賭場罪,于2015年7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同日立案受理了本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定南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徐宗偉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何某某、郭某甲、賴某甲、黃某乙、何某、郭某乙、劉某、黃某丙、張某乙、胡某某、朱某、謝某甲、賴某乙、李某某、郭某丙、繆某某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本院查明

經審理查明:

2014年12月1日,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伙同他人賭博后,與被告人賴某乙、賴某甲、胡某某等人,在歷市鎮(zhèn)三經路一茶莊內商定在定南范圍內開設流動賭場,以“推筒子”形式進行賭博,抽水漁利,分取水錢,今后只要在開設的流動賭場內參與賭博或帶人前來參與賭博,都可入股分取水錢。

當晚,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三人把賭場設在定南縣城濱河路“阿郎嘛”家,明確各自分工,由黃某甲提供賭具牌九,張某甲安排賭場服務人員,雇傭人員發(fā)牌、洗牌、整理賭資,或專人望風、開門引領參賭人員入賭場;劉某甲邀約參賭人員,邀約到被告人賴某甲、郭某甲、何某某、謝某甲、劉某、李某某、胡某某、黃某丙、黃某乙等參賭人員二十多人前來以“推筒子”形式進行賭博。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抽取了水錢,抽取的水錢由黃某甲負責管理,并邀約當晚參賭人員入股該賭場,賴某甲、郭某甲、何某某、謝某甲、劉某、李某某、胡某某、黃某丙、黃某乙、賴某乙、何某、郭某乙、繆某某、朱某、鐘學英、何英妹等人均同意入股。當晚,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登記到場的參賭人員、確定賭場股東及份額,入股賭場的股東股份均為0.3。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將抽水漁利20000余元,剔除場地費1000元及和務工人員工資等相關費用,分發(fā)給入股該賭場的股東每人分得水錢1100元。

2014年12月2日下午和晚上,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三人把賭場設在定南縣歷市鎮(zhèn)恩榮村“宇瑨傘廠”背后被告人郭某甲四樓家中,安排賭場服務人員、邀約被告人郭某甲、賴某甲、何某、張某乙、郭某甲、郭某乙、黃某丙、胡某某、朱某、郭某丙、繆某某等股東及參賭人員二十余人前來參賭,共抽取水錢20000余元,剔除場地費1000元及務工人員工資等相關費用,當天入股該賭場的股東二十余人每人按0.3股份分得水錢900元。

2014年12月3日下午和晚上,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三人把賭場設在定南縣城“富達廣場”十樓劉某甲家中,安排賭場服務人員、邀約被告人何某某、何某、郭某乙、劉某、黃某丙、張某乙、賴某甲、胡某某、謝某甲、賴某乙、李某某、繆某某等股東及參賭人員三十余人參賭,共抽取水錢70000余元,剔除場地費1000元及務工人員工資等相關費用,當天入股該賭場的股東二十余人每人按0.2到0.5不等的股份分取水錢。其中0.2股份的股東每人分得水錢1500元,0.3股份的股東每人分得水錢2300元,0.5股份的股東每人分得水錢3900元。

2014年12月4日下午和晚上,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三人又把賭場設在恩榮村“宇瑨傘廠”背后被告人郭某甲四樓家中,安排賭場服務人員、邀約賭場股東及參賭人員前來參賭,下午因股東及參賭人員較少,只抽取5000余元水錢。晚上,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何某某、郭某甲、賴某甲、黃某乙、何某、郭某乙、劉某、黃某丙、張某乙、胡某某、朱某、謝某甲、賴某乙、李某某、郭某丙、繆某某十九名股東伙同刁某某、郭某丁等參賭人員共計55人聚眾賭博,被定南縣歷市鎮(zhèn)派出所民警現(xiàn)場抓獲,現(xiàn)場查獲參賭人員賭資52245元,桌面賭資4200元,無主賭資7500元,水錢11000元。該賭資由定南縣公安局歷市派出所分別于2014年12月9日、12月17日繳交定南縣財政局。

綜上,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等人自2014年12月1日晚以來,開設賭場四天七場次,參賭人員累計超過175人次,共抽水漁利130000余元,入股股東達26人之多。

被告人郭某丙、繆某某分別于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4日到歷市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參與開設賭場的犯罪事實。

上述事實,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何某某、郭某甲、賴某甲、黃某乙、何某、郭某乙、劉某、黃某丙、張某乙、胡某某、朱某、謝某甲、賴某乙、李某某、郭某丙、繆某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均無異議,且自愿認罪,并有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受案登記表,歸案情況說明,證據保全決定書、證據保全清單、收繳物品清單、隨案移送清單、行政處罰決定書,黃某甲持有的賭場管理單據、交款銀行進賬單、檢查證、檢查記錄、同步錄音錄像資料,情況說明、現(xiàn)場勘驗檢查工作記錄、現(xiàn)場勘驗筆錄、黃某甲、劉某甲等人涉嫌開設賭場案現(xiàn)場照片、現(xiàn)場示意圖、作案工具照片,江西省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提取痕跡物證登記表,證人徐某甲、袁某某、張某丙、張某丁、楊某某、郭某丁、刁某某、鐘某某、梁某某、劉某乙、徐某乙、謝某乙、劉某丙、任某的證言,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何某某、郭某甲、賴某甲、黃某乙、何某、郭某乙、劉某、黃某丙、張某乙、胡某某、朱某、謝某甲、賴某乙、李某某、郭某丙、繆某某的供述、常住人口信息、辯認筆錄、辯認相片、(定南縣公安局龍?zhí)?、歷市、嶺北、老城派出所)證明等證據證實,這些證據經庭審質證和認證,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以營利為目的,約定賭博規(guī)則,事先設定賭博場所,提供賭具,專門供他人進行賭博,并負責經營管理該賭場;被告人何某某、郭某甲、賴某甲、黃某乙、何某、郭某乙、劉某、黃某丙、張某乙、胡某某、朱某、謝某甲、賴某乙、李某某、郭某丙、繆某某明知他人開設賭博場所,仍積極參與賭博,并入股賭場,從中領取水錢,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應依法懲處。公訴機關指控十九被告人犯開設賭場罪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被告人黃某甲、劉某甲、張某甲有明確的分工;事先設定賭場,提供賭具,積極管理賭場,確定參賭股東及份額;組織、策劃參賭人員賭博,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按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郭某甲、黃某丙、何某某、賴某甲、何某、郭某乙、劉某、張某乙、胡某某、謝某甲、賴某乙、李某某、郭某丙、繆某某、朱某、黃某乙,受邀積極參與賭博,入股領取抽水錢,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郭某丙、繆某某犯罪以后主動到定南縣公安局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余十七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罪行,是坦白,可對其從輕處罰;各被告人均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鑒于被告人郭某甲、黃某丙、何某某、賴某甲、郭某乙、劉某、張某乙、胡某某、賴某乙、郭某丙、朱某、黃某乙、何某、李某某、繆某某、謝某甲自愿繳納罰金,悔罪表現(xiàn)較好,結合其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宣告其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適用緩刑。為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管理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七十二條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一、三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

一、被告人黃某甲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已繳清)。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5日起至2015年10月4日止。)

二、被告人劉某甲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已繳清)。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5日起至2015年10月4日止。)

三、被告人張某甲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已繳清)。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5日起至2015年10月4日止。)

四、被告人郭某甲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7000元(已繳清)。

五、被告人黃某丙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6000元(已繳清)。

六、被告人何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已繳清)。

七、被告人賴某甲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已繳清)。

八、被告人郭某乙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已繳清)。

九、被告人胡某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已繳清)。

十、被告人繆某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已繳清)。

十一、被告人何某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已繳清)。

十二、被告人劉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已繳清)。

十三、被告人張某乙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已繳清)。

十四、被告人朱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已繳清)。

十五、被告人賴某乙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已繳清)。

十六、被告人謝某甲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已繳清)。

十七、被告人李某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已繳清)。

十八、被告人黃某乙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已繳清)。

十九、被告人郭某丙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已繳清)。

(以上被告人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十份。

審判人員

審判長朱偉

代理審判員徐珊珊

人民陪審員鄭鏡明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書記員

書記員張觀石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合肥律師推薦  
蘇義飛律師
專長: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電話:(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B座37樓
  最新文章  
  人氣排名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