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人員:高魯軍 席建霞陳茂華
案號:(2019)魯08民終146號
案件類型:民事 判決
審判日期:2019-04-09
案由:知識產權合同糾紛
審理經過
上訴人曲阜市好聲音主題音樂會所(以下簡稱曲阜好聲音會所)因與被上訴人北京樂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樂源公司)著作權糾紛一案,不服曲阜市人民法院(2018)魯0881民初206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上訴人訴稱
曲阜好聲音會所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北京樂源公司訴訟請求;由北京樂源公司承擔全部訴訟費用。事實和理由為:1、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上訴人是否享有訴爭作品的版權也是不明確的。2、北京樂源公司的取證行為存在瑕疵,不能證明曲阜好聲音會所存在侵權行為。首先,取證采取偷拍、偷錄的方式,不符合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其次,北京樂源公司提交的證據并不能證明其取證地點就是曲阜好聲音會所的經營場所,其提交的消費發(fā)票也不是曲阜好聲音會所出具。3、一審法院對于賠償數額的認定缺乏相關依據。一審法院應當結合侵權地的消費水平、侵權人的經營規(guī)模、經營狀況綜合判定。
被上訴人辯稱
被上訴人北京樂源公司當庭答辯稱: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請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原告訴稱
北京樂源公司向一審法院起訴請求判令曲阜好聲音會所:賠償北京樂源公司經濟損失69120元(包括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出的合理費用1120元)。
一審法院查明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中國數字文化集團有限公司出版的《華納流行經典合輯》(音像制品編碼ISBN978-7-88106-143-6),內有13張DVD光盤,專輯外包裝背面及每張光盤正面均標有“版權所有人/提供:亞洲華納(北京)音樂娛樂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洲華納公司)等字樣,13張DVD光盤中包含《風箏》、《哥們兒》、《天使的翅膀》、《嘻唰唰》、《男人KTV》等216首MTV音樂電視制品。這216首MTV音樂電視制品均以特定的音樂作品為題材,通過攝影、錄音、剪輯、合成等方式制作而成。
2016年7月1日,亞洲華納公司出具《授權證明書》一份,載明:亞洲華納公司為甲方,北京樂源公司為乙方,甲方將享有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的作品及制品的“復制權、放映權”以獨家授權許可的方式授予乙方,同意在乙方指定的歌曲數據庫中存儲相同的授權著作后,將歌曲數據庫中之授權著作、授權著作信息,經由硬盤拷貝、光盤拷貝、數碼格式拷貝、因特網傳輸向“線下”卡拉OK經營領域提供歌曲復制,并許可其放映授權著作的一種商業(yè)運作形式。乙方有權以自己名義對涉嫌侵犯授權著作復制權、放映權的主體進行維權。授權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妒跈嘧C明書》后附授權著作清單一份,共包含415首MV音樂電視制品,其中包括上述《華納流行經典合輯》中的216首MTV音樂電視制品,也包括涉案的《風箏》、《哥們兒》、《天使的翅膀》等136首MTV音樂電視制品。
2018年1月18日,聊城市魯西公證處公證人員隨同北京樂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指派的人員來到曲阜市大成路的好聲音KTV,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進行消費,在KTV113房間內操作點播機,依次播放涉案的136首MTV音樂電視制品,對歌曲播放過程進行了全程錄像,并取得蓋有“曲阜市家家親水餃館發(fā)票專用章”的金額均為50元的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定額發(fā)票三張(共150元),商戶名稱為“曲阜市帶她來海鮮自助燒烤火鍋店”的金額為120元的易通支付刷卡單一張。聊城市魯西公證處對上述證據保全過程制作了(2018)魯聊城魯西證民字第1714號公證書,并將本次所拍攝的音像視頻資料刻錄成光盤進行公證。
另查明,北京樂源公司為本案支出公證費用1000元。
再查明,曲阜好聲音會所為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為歌舞娛樂,經營場所為曲阜市大成路1號,經營者楊佰振。
一審法院認為
一審法院認為,《華納流行經典合輯》中的216首MTV音樂電視作品,凝聚了導演、表演、攝影、剪輯、造型等創(chuàng)造性勞動,體現了制片人的獨特構思和編排取舍,具有獨創(chuàng)性,符合作品的構成要件,應認定為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一審法院對本案的相關問題評判如下:
一、關于北京樂源公司訴訟主體資格的認定。北京樂源公司提交的《華納流行經典合輯》合法音像出版物及相應的公證書,證明亞洲華納公司為該音樂電視作品合輯的著作權人;同時北京樂源公司提交的對于《授權證明書》的公證書,證明亞洲華納公司作為《風箏》、《哥們兒》等216首MTV音像作品的著作權人,將上述作品的放映權授予北京樂源公司,北京樂源公司有權對涉嫌侵權的行為提起訴訟。一審法院對北京樂源公司作為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予以認定。
二、關于曲阜好聲音會所相關行為的性質。根據本案查明的事實,曲阜好聲音會所未經北京樂源公司許可,擅自在其經營的KTV場所營業(yè)性播放《風箏》、《哥們兒》、《天使的翅膀》等136首MTV音樂電視作品,該136首MTV音樂電視作品包含在上述《華納流行經典合輯》內,曲阜好聲音會所對此未提出異議,事實清楚。曲阜好聲音會所的前述行為侵犯了北京樂源公司對涉案作品的放映權,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三、關于責任承擔。如前所述,曲阜好聲音會所未經北京樂源公司許可,擅自在其經營的KTV場所營業(yè)性播放《風箏》、《哥們兒》、《天使的翅膀》等136首MTV音樂電視作品的行為侵犯了北京樂源公司對涉案作品的放映權,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北京樂源公司要求曲阜好聲音會所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理由成立,一審法院予以支持。關于曲阜好聲音會所基于其著作權侵權行為應當賠償北京樂源公司經濟損失的具體數額,本案北京樂源公司的損失和曲阜好聲音會所獲利均無法查明,一審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綜合考慮涉案音樂電視作品的知名度、制作成本、流行程度以及被告的侵權情節(jié)、本地經濟發(fā)展水平、制止侵權支付的合理開支等因素,酌情確定曲阜好聲音會所應當賠償的數額為41800元。
綜上,一審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判決:曲阜好聲音會所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北京樂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41800元,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764元,由曲阜好聲音會所負擔。
本院查明
二審中,曲阜好聲音會所和北京樂源公司均未提交任何新證據。
本院二審查明事實與一審查明事實相同,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本案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問題為:一、北京樂源公司是否有權提起本案訴訟;二、曲阜好聲音會所的被訴行為是否侵害了涉案作品的放映權;三、如果被訴行為構成復制權、放映權侵權,曲阜好聲音會所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一、北京樂源公司是否有權提起本案訴訟的問題。曲阜好聲音會所上訴主張,北京樂源公司是否享有涉案作品的版權不明確。本案中,其一,北京樂源公司提交的《華納流行經典合輯》合法音像出版物及相應的公證書,且專輯外包裝背面及每張光盤正面均標有“版權所有人/提供:亞洲華納(北京)音樂娛樂咨詢有限公司”等字樣,可以證明亞洲華納公司為該音樂電視作品合輯的著作權人;其二,北京樂源公司提交的對于《授權證明書》的公證書,證明亞洲華納公司作為《風箏》、《哥們兒》等216首MTV音像作品的著作權人,將上述作品的放映權授予北京樂源公司,北京樂源公司有權對涉嫌侵權的行為提起訴訟。本院認為,北京樂源公司提交的證據已形成證據鏈,能夠證明北京樂源公司享有涉案作品的著作權,有權對涉嫌侵權的行為提起訴訟。
二、關于曲阜好聲音會所的被訴行為是否侵害了涉案作品的放映權問題。北京樂源公司主張曲阜好聲音會所侵害了涉案作品的復制權、放映權。曲阜好聲音會所未經北京樂源公司許可,擅自在其經營的KTV場所營業(yè)性播放《風箏》、《哥們兒》、《天使的翅膀》等136首MTV音樂電視作品,該136首MTV音樂電視作品包含在上述《華納流行經典合輯》內,曲阜好聲音會所對此未提出異議,事實清楚。本院認為,曲阜好聲音會所的前述行為侵犯了北京樂源公司對涉案作品的放映權。
三、關于曲阜好聲音會所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問題。本院認為,如前所述,曲阜好聲音會所的行為侵犯了涉案音樂電視作品的放映權,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關于賠償數額,一審法院在綜合考慮音樂電視作品使用的付酬標準、侵權情節(jié)以及北京樂源公司為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開支等因素,確定41800元的賠償數額并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雖然曲阜好聲音會所主張一審法院確定的賠償數額過高,但其亦未能提交有效證據證明。
綜上,曲阜好聲音會所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845元,由上訴人曲阜市好聲音主題音樂會所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人員
審判長 高魯軍
審判員 席建霞
審判員 陳茂華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書記員 韓 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