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某、張某等刑事二審刑事裁定書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3)皖刑終227號
2024年02月19日
案件概述
安徽省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淮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馮某、張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1、牛某1、胡某、牛某2、牛某3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2023)皖06刑初1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宣判后,原審被告人馮某、張某某對判決刑事部分不服,分別提出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經(jīng)過閱卷,訊問上訴人,聽取辯護人意見,認為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一審法院查明
原判認定:2023年4月12日14時許,在淮北市杜集區(qū)××鎮(zhèn)××宿舍區(qū),因牛某4酒后行走時與馮某發(fā)生身體觸碰,被告人馮某、張某某與被害人牛某4發(fā)生爭執(zhí),后牛某4被工友送回其宿舍,馮某來到工地宿舍旁的洗漱池處,張某某回到二樓宿舍。牛某4回到宿舍后繼續(xù)辱罵,馮、張回罵。牛某4打碎一個白酒瓶,手握酒瓶碎片沖出宿舍刺向馮某,二人扭打在一起。張某某聞訊,從二樓下來拉住牛某4,牛某4擊打張某某,馮、張二人與牛某4扭打在一起,張某某將牛某4手中的酒瓶碎片打掉。牛某4跑向生活區(qū)菜地,并繼續(xù)辱罵,張某某、馮某(持笤帚樣器具)先后追趕。張某某追上牛某4后,在廝打過程中將牛某4推倒,馮、張二人用腳踢踹牛某4頭部、腹部。牛某4爬起后從地上撿起一塊木板打向張某某,張某某閃躲后將牛某4推倒在地,致其頭部撞擊水泥地面。后牛某4被送往醫(yī)院治療,2023年4月14日0時許,牛某4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鑒定,牛某4符合外傷致顱腦損傷合并小腸破裂繼發(fā)感染性休克死亡。
上述事實,有經(jīng)一審庭審舉證、質(zhì)證的下列證據(jù)證實:
1.受案登記表、受案回執(zhí)、立案決定書、立案告知書,發(fā)破案經(jīng)過載明:2023年4月12日14時40分46秒,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段園派出所接沈某報案稱,在××生活區(qū)的保安被打,報警人不在現(xiàn)場,人受傷,已通知120。民警出警到現(xiàn)場了解,系牛某4酒后辱罵他人,后使用玻璃碎片將沈某臉部打傷。牛某4與張某某、馮某等人發(fā)生肢體沖突,有不同程度損傷,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于同日受理并立為行政案件調(diào)查。后牛某4被送往淮北市杜集區(qū)××鎮(zhèn)衛(wèi)生院搶救,隨即被送至蕭縣人民醫(yī)院治療,同日22時許轉(zhuǎn)院至徐州醫(yī)科大學附屬醫(yī)院。同月14日0時許,牛某4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同日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決定對牛某4被傷害致死案轉(zhuǎn)為刑事案件偵查。2023年4月14日,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辦案民警前往××鎮(zhèn),將馮某、張某某傳喚至杜集分局執(zhí)法辦案中心接受訊問。
2.傳喚證、拘留證、拘留通知書、變更羈押期限通知書、提請批準逮捕書、關(guān)于馮某有逮捕必要的情況說明、批準逮捕決定書、逮捕證、逮捕通知書、關(guān)于對馮某的取保候?qū)徤暾垥?、不予取保候?qū)復ㄖ獣?、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告知書載明:二被告人被拘留,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等情況。
3.現(xiàn)場勘驗筆錄及照片載明:現(xiàn)場位于淮北市杜集區(qū)××鎮(zhèn)××宿舍區(qū)。宿舍區(qū)共有四排共八棟兩層簡易工棚,靠西墻為南北走向的洗手池,洗手池與工棚之間為一條南北走向的水泥路,該路寬2.5米,該路段上北數(shù)第三排工棚西側(cè)路面上北距樓梯口2.6米、東距工棚西墻2米處發(fā)現(xiàn)一塊有紅色斑跡的玻璃碴(實物提?。?北數(shù)第一排工棚和第二排工棚之間為菜地,菜地內(nèi)種植有油菜等作物,菜地中部為一條東西走向的排水溝,其中第二排工棚一樓北側(cè)為水泥走廊,該工棚一樓西數(shù)第四間為1-104室,大門朝北,單扇內(nèi)開鐵門,門鎖完好,靠西墻為兩張雙層床,其中北側(cè)床鋪上有床鋪衣物等雜物,床東側(cè)地面上有玻璃碴。
4.安徽醫(yī)之本司鑒【2023】法病鑒字第67號司法鑒定意見書載明:對牛某4法醫(yī)病理學診斷(1)小腸急性穿孔伴壞死及滲出;(2)雙側(cè)大腦額葉挫傷出血伴灶性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3)慢性肝?。?S3;(4)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左前降支管腔狹窄III級;(5)急性網(wǎng)膜(腹膜)炎;(6)急性肺水腫。
5.淮北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shù)研究所(淮)公(死因)鑒字【2023】70號法醫(yī)學尸體檢驗鑒定書載明:死者牛某4尸長168cm,發(fā)育正常,體型中等。死亡原因:根據(jù)尸體檢驗所見,死者枕骨骨折,骨折線向左上延伸至左頂骨,右側(cè)枕部硬膜外血腫,右枕部、右額部可見硬膜下血腫,蛛網(wǎng)膜下腔可見廣泛性出血,右額葉腦內(nèi)出血,雙側(cè)額葉、雙側(cè)顳葉底部可見腦挫傷,結(jié)合法醫(yī)病理學診斷雙側(cè)大腦額葉挫傷出血伴灶性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故死者頭部符合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該顱腦損傷嚴重,足以導致死亡。根據(jù)尸體檢驗所見死者小腸可見3.2cm×2.5cm破裂口,破裂處可見出血,病理學檢驗未見導致小腸自發(fā)性破裂的基礎(chǔ)疾病,法醫(yī)病理學診斷小腸急性穿孔伴壞死及滲出、急性網(wǎng)膜(腹膜)炎,結(jié)合辦案單位送檢監(jiān)控說明及詢問筆錄,死者腹部受到外力作用,故分析死者腸破裂符合外力作用所致。根據(jù)徐州醫(yī)科大學附屬醫(yī)院檢驗報告記載死者白細胞降低、超敏C-反應蛋白升高、乳酸升高,提示存在感染。護理記錄記載死者出現(xiàn)心律增快、血壓降低、四肢末梢涼等休克的臨床表現(xiàn)。分析死者有感染性休克的表現(xiàn)。故死者腹部受外力作用致小腸破裂繼發(fā)感染性休克,該損傷亦足以導致死亡。
綜上,死者頭部受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死者腹部外力作用致小腸破裂繼發(fā)感染,以上兩種損傷均可以導致死者死亡,故死者符合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合并小腸破裂繼發(fā)感染性休克死亡。
致傷方式:根據(jù)尸體檢驗所見,死者枕部頭皮可見出血,顱內(nèi)可見顱骨骨折,右側(cè)枕部硬膜外血腫,右枕部、右額部可見硬膜下血腫,蛛網(wǎng)膜下腔可見廣泛性出血,右額葉腦內(nèi)出血,雙側(cè)額葉、雙側(cè)顳葉底部可見腦挫傷。以上損傷符合鈍性外力所致,有外輕內(nèi)重的特點,且死者枕部頭皮有出血,而雙側(cè)額葉、雙側(cè)顳葉形成腦挫傷,符合對沖傷的特點,摔跌可以形成。根據(jù)尸體檢驗所見,死者腹部皮膚未見明顯異常,小腸可見3.2cm×2.5cm破裂口,破裂處可見出血,病理檢驗見破裂處腸壁組織壞死,結(jié)合辦案單位送檢監(jiān)控說明等,分析死者腹部小腸穿孔符合鈍性外力所致。
鑒定意見:死者牛某4符合外傷致顱腦損傷合并小腸破裂繼發(fā)感染性休克死亡。
6.淮北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shù)研究所(淮)公(損傷)鑒字【2023】119號法醫(yī)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載明:沈某因外傷致右面部及下頜至頸部10.0cm×3.0cm皮下出血,右眼瞼皮下出血,右面部有6.2cm×0.1cm瘢痕。被鑒定人沈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7.淮北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shù)研究所(淮)公(損傷)鑒字【2023】164號法醫(yī)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書載明:張某某因外傷致下唇左側(cè)口腔粘膜淤血破損。被鑒定人張某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8.現(xiàn)場監(jiān)控視頻證實:淮北市杜集區(qū)××鎮(zhèn)××生活區(qū)。2023年4月12日14:28,牛某4與馮某發(fā)生口角;14:28:50馮某出現(xiàn)在監(jiān)控下;14:31牛某4被拉回宿舍;14:33張某某回二樓宿舍;14:36:28牛某4出現(xiàn)在監(jiān)控下,手持酒瓶碎片,朝馮某刺去,二人扭打在一起。馮某把牛某4踹倒后,踹了牛某4腹部,牛某4拉住馮某腿部把馮某拽倒,牛某4繼續(xù)刺向馮某,馮某不斷閃躲;14:37:20,沈某過來制止,被牛某4刺傷臉部,牛某4繼續(xù)追打馮某;14:38:16張某某下樓,拽住牛某4右手,牛某4用左手擊打張某某臉部,馮某、張某某、牛某4三人扭打在一起;14:38:48牛某4跑至盲區(qū);14:38:57張某某掙脫拉架人跑至盲區(qū);14:39:06馮某從水池邊拿起一個類似笤帚的器具跑至盲區(qū);14:39:20馮某出現(xiàn)在監(jiān)控下;14:40:26張某某出現(xiàn)在監(jiān)控下。
9.張某3提交視頻證實:牛某4左手握住酒瓶碎片,兩次揮向沈某臉部,馮某躲閃在一旁。
10.執(zhí)法記錄儀視頻證實:4月12日14時53分,出警到現(xiàn)場,被害人牛某4躺在宿舍前水泥地上,頭部上方有一塊木板,腳下附近有一把笤帚,水池附近路面發(fā)現(xiàn)酒瓶碎片,牛某4宿舍發(fā)現(xiàn)酒瓶碎片。受傷的沈某被救護車送往醫(yī)院治療。牛某4被抬上汽車送往醫(yī)院。
11.蕭縣人民醫(yī)院門診病歷、病情證明書、CT檢查報告單,牛某4在徐州醫(yī)科大學附屬醫(yī)院住院病案、急診病歷載明:2023年4月12日,牛某4至蕭縣人民醫(yī)院就診,診斷頭部損傷,CT檢查為右側(cè)枕部硬膜外血腫CT征象,兩側(cè)額葉及兩側(cè)顳葉挫裂傷,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右側(cè)枕部軟組織腫脹伴血腫形成。4月12日22時30分,入徐州醫(yī)科大學附屬醫(yī)院急診外科,急診診斷創(chuàng)傷性顱內(nèi)出血。2023年4月13日1時,入該院重癥醫(yī)學ICU病區(qū)。4月14日0時死亡,死亡原因為消化道穿孔、感染性休克。
12.體表原始傷情記錄表載明:記錄時間為2023年4月12日14時。馮某無傷情,張某某下嘴唇內(nèi)層淤青,沈某右臉割傷。
13.戶籍信息、前科的核實證明、到案經(jīng)過載明:被告人馮某、張某某及被害人牛某4的身份情況。馮某、張某某無違法犯罪前科。
14.證人沈某的證言:其工作單位是淮北市天誠保安有限公司。2023年4月12日14時許,其在××生活區(qū)宿舍內(nèi),一個人告訴其有人打架,其出來看到宿舍旁邊洗漱池處有個光膀子的男子和一個穿迷彩襖的男子互相打架,互相辱罵對方。其沖到現(xiàn)場,看到穿迷彩襖男子跳起來踹光膀子男子的肚子一腳,把他踹倒。其到現(xiàn)場后,拉開雙方,讓雙方不要再打,雙方都不聽其勸說。光膀子的男子打其臉部兩拳,出很多血。其捂著臉讓身邊的人幫其報警,后其一直捂著臉部躲到旁邊,后民警和醫(yī)生來到現(xiàn)場,其就去醫(yī)院了。光膀子男子喝了酒,穿迷彩襖的男子是否喝酒看不出來,這二人其都不認識。后來才知道光膀子男子打其時,手中夾著酒瓶碎片。
15.證人王某2的證言、辨認筆錄:其之前不認識牛某4,2023年3月,牛某4到綠地21城工地干活(提灰搬磚),其與牛某4一個班組。案發(fā)當日,其見馮某、張某某和牛某4互罵對方。其喊工友張某1、牛某5、張某2,其幾人將雙方分開。其和張某2把牛某4弄回宿舍。牛某4回到宿舍,脫掉上衣,摔碎一個白酒瓶,握著碎片出來和馮某扭打在一起。保安隊長來勸架,牛某4用手扇保安隊長臉部,保安隊長就走了。接著張某某過來,和馮某共同毆打牛某4,牛某4打不過就跑,對方追攆,把牛某4打倒在生活區(qū)宿舍中間的菜地水溝里,牛某4倒地后,對方兩人都用腳踢牛某4肚子和頭部,牛某4站起來繼續(xù)打架,最后張某某把牛某4推倒在水泥地上起不來了,牛某4后腦勺鼓個大包。后聽其他人講保安隊長的臉被牛某4用玻璃碴劃傷。其辨認出毆打牛某4的馮某、張某某。
16.證人張某1的證言:其系牛某4的工友,住在牛某4宿舍的斜對面。2023年4月12日14時許,其在工地宿舍聽說外面打架,出去看到牛某4和兩個人(一個穿迷彩服,另一個是高個子)互相推搡。牛某4罵對方,那二人用手打牛某4頭部,用腳踢牛某4肚子。其和同宿舍的人把雙方拉開,其勸阻對方,對方聽其勸,沒有說什么。王某2和張某2將牛某4送回他的宿舍。其和牛某5將對方勸走。后牛某4從宿舍里拿一塊酒瓶玻璃碴子出來刺向穿迷彩服的男子,二人扭打在一起,穿迷彩服的男子把牛某4踹倒,踹牛某4肚子兩腳。保安隊長來拉架,被牛某4劃傷臉部,保安隊長受傷后到旁邊打電話。后高個子男子過來打牛某4,牛某4和高個子及穿迷彩服的男子打在一起,牛某4打不過對方就跑,那二人追攆,又扭打在一起。打架過程中,牛某4跑到宿舍之間的菜地上,高個子把牛某4打倒,用腳踢牛某4肚子、頭等部位。牛某4站起來后站在自己宿舍門口罵對方,高個子男子把牛某4踹倒在地。牛某4本身個子小,又喝了酒,打不過對方就跑,也躲著對方,但牛某4還會回頭惹對方。牛某4一直罵人,其一直在現(xiàn)場拉架,其勸對方說:“我工友喝多了別和他一樣,牛某4罵人都是罵他自己的?!睂Ψ絻擅凶诱f:“你工友罵我,我就打他。”
17.證人黃某的證言、辨認筆錄:牛某4系其招收的工人。其到現(xiàn)場見兩名男子打牛某4,連踢帶打把牛某4打到水溝里。牛某4從地上拿一塊木板打張某某,沒打到,打到朱某身上。張某某把牛某4推倒,牛某4的頭部先著地。其不是全程在場。其辨認出毆打牛某4的張某某。
18.證人朱某的證言、辨認筆錄:案發(fā)當日,其去得晚,見張某某及穿花褂的人(馮某)正和牛某4扭打在一起,張某某把牛某4打倒在宿舍板房中間的水溝上,接著張某某用腳踹牛某4肚子兩腳。其抱住張某某,把張某某拉到宿舍板房旁邊的水泥地上,牛某4慢慢從地上站起來,從地上拿一塊木板,跑向張某某并用木板打張某某,張某某一轉(zhuǎn)身,木板打在其左臂,其松開張某某,張某某和牛某4又扭打在一起,其沒有注意看,后牛某4仰面倒地,頭部著地,不清楚牛某4是怎么被打倒的。穿花褂的男子手里好像拿一個東西,打牛某4背部和肩膀。牛某4被張某某打倒在菜地中間的水溝時,穿花褂男子用腳踢牛某4的側(cè)面腹部。
其來到現(xiàn)場后,看到牛某4和張某某、馮某打架,其就拉張某某,不讓他們互相打,牛某4打不過對方兩人,就往宿舍中間的菜地跑,張某某就追牛某4,其拉著張某某不讓他追,但張某某力氣大,其沒有拉住他,張某某跑向牛某4,其在張某某后面追。其當時頭戴一個紅色安全帽?,F(xiàn)場有其和王某2、張某1、牛某5拉架。牛某4跑向菜地,穿花褂男子跑到牛某4旁邊用手里的東西打牛某4背部和肩膀。牛某4被張某某打倒在菜地中間的水溝時,穿花褂男子用腳踢牛某4側(cè)面腹部,踢過后他就到洗手池那邊去了。
當天下午,其和王某2、項目部馬經(jīng)理駕車把牛某4送到段園鎮(zhèn)衛(wèi)生院,發(fā)現(xiàn)不能做CT檢查,就未過多停留,其和王某某駕車把牛某4送到蕭縣人民醫(yī)院急診外科,做了腦部CT。醫(yī)生看了報告說牛某4腦部出血,建議抓緊轉(zhuǎn)到上級醫(yī)院。當晚8時許,其與牛某4的家屬一起坐蕭縣人民醫(yī)院的救護車轉(zhuǎn)院到徐州醫(yī)科大學附屬醫(yī)院。其辨認出穿花褂子的男子即馮某,辨認出張某某。
19.證人牛某5的證言、辨認筆錄:其與牛某4在同一班組。案發(fā)當日,其在宿舍睡覺,聽到門外爭吵,其和同宿舍的張某2、張某1出門查看情況。牛某4和一個穿迷彩服的工人(馮某)爭吵,牛某4當時喝酒較多,辱罵對方,對方也辱罵牛某4,其見二樓下來一個高個子男子(張某某),應該是馮某的工友,張某某下樓后和牛某4理論,沒有打架。王某2勸他們不要再罵。其幾人把雙方拉開,張某某被勸回二樓宿舍,馮某到水池旁。牛某4被王某2和張某2拉回宿舍。后牛某4在宿舍里又辱罵對方,張某某在樓上罵牛某4。牛某4光著膀子從宿舍跑出來,與馮某在水池旁互打。保安隊長來拉架,牛某4朝保安隊長臉部打了兩下。張某某從二樓下來,三個人打起來。牛某4喝醉了,打不過對方,就向宿舍方向跑,那兩人追著打,其幾人拉著對方兩人,但沒有拉住,張某某先追上牛某4,在菜地里和牛某4扭打在一起。馮某從水池旁拿一個好像木棍的東西跑到牛某4旁,用棍打牛某4,不知是棍斷了還是其他原因,就不見馮某手里的木棍了。三人在菜地打架,馮某和張某某用腳踢牛某4,用拳打牛某4臉部、身體。牛某4被張某某打倒,他二人接著用腳踢牛某4肚子和頭部。打一會,牛某4爬起來,順手從地上拿一塊木板,跑到張某某旁邊,用木板打張某某,因朱某在拉架,沒打到張某某,木板打到朱某的胳膊。在宿舍旁的水泥地上,張某某好像是用肘部或拳頭把牛某4打倒,具體牛某4怎么倒的記不清了,牛某4仰面頭部先著地,聽見“砰”的一聲,牛某4躺在地上就不動了。打架過程中,其幾人勸牛某4和對方二人不要打了。馮某從水池旁拿一個像木棍的東西,在張某某和牛某4在菜地打架時,馮某用木棍打牛某4背部一兩下。其辨認出穿迷彩服的男子即馮某,辨認出毆打牛某4的另一人即張某某。
20.證人張某2的證言、辨認筆錄:案發(fā)當日14時許,牛某4和兩個人罵架,其和同宿舍的王某2、張某1、牛某5拉架,其和王某2把牛某4送回宿舍。過一會,其聽到外面還在吵,出來看見牛某4光著膀子和穿破棉襖的男子(馮某)在宿某手池旁邊打架。馮某抱著支撐洗手池棚的柱子,用腳跺牛某4肚子,把牛某4跺倒,又向牛某4肚子跺兩腳,牛某4站起來又和馮某扭打,好像把馮某也弄倒了。保安隊長來拉架,后見保安隊長臉部有血。牛某4和馮某打的時候,張某某從宿舍二樓下來,一把握住牛某4的手,和馮某一起打牛某4,牛某4一人打不過他倆,就跑,他倆在后面追攆,追上牛某4后,雙方又互相打。其幾人一起拉馮某和張某某,讓他們不要再打,拉他們的時候,牛某4向宿舍中間的菜地跑,其幾人拉住高個子男子,他年輕有勁,其幾人沒有拉住他,他去追牛某4?;仡^看見馮某從洗手池旁拿一根類似木棍的東西跑向牛某4,再看牛某4,就看見牛某4躺在菜地中間的水溝中,接著張某某用腳踹牛某4的頭部和肚子。其未在意馮某如何打的牛某4。打過后,牛某4自己站起來,從地上撿一塊木板去打張某某,當時朱某在宿舍水泥地旁抱著張某某,木板打在朱某胳膊上。接著張某某用肘或腳一下把牛某4弄倒,牛某4后腦勺著地,聽見砰的一聲。拉架時,其幾人一直勸他們不要再和牛某4打了。其幾人拉著馮某、張某某,但沒有拉住,他們就追牛某4和牛某4打架。其辨認出穿破棉襖的男子即馮某,辨認出高個子男子即張某某。
21.證人張某3的證言、辨認筆錄:案發(fā)當日中午,其和馮某吃完中午飯回民工宿舍,迎面走來一個醉酒的中年男子(牛某4),牛某4碰了馮某一下,就開始罵馮某,馮某沒有還口,但和牛某4理論幾句,他二人爭執(zhí)起來。周圍的人把馮某和牛某4拉開。牛某4當時被其他人拉進宿舍,但他又在宿舍里辱罵馮某,馮某聽到后到牛某4的宿舍附近和他互罵。牛某4從宿舍拿一個摔爛的帶尖的白酒瓶走出來,要和馮某動手。其怕被傷著就趕緊離開,當其回頭再看時,張某某從二樓宿舍下來,應該是來拉架的。保安隊長也來勸架。當時其拿手機錄像,錄好后,看到保安隊長捂著臉跑了,他臉部和衣服上有血。其看錄像發(fā)現(xiàn)保安隊長的臉是牛某4劃傷的。其看見張某某和牛某4赤手空拳互相打,互相推搡對方,張某某把牛某4推倒在地。在張某某和牛某4打架前,牛某4當時持白酒瓶想扎馮某,馮某用拳打牛某4。其辨認出劃傷保安隊長臉部的男子即牛某4。
22.證人毛某的證言:其系段園衛(wèi)生院副院長,案發(fā)當日出現(xiàn)場的120醫(yī)生。其到現(xiàn)場后,對面部流血的患者進行包扎,到里面看見一名光膀子的患者躺在宿舍外水泥地上,身上散發(fā)酒氣,未見明顯外傷,血壓、心率都在正常范圍,能喚醒患者,他身體能自主活動,就是不說話。
23.證人葛某的證言:其系段園衛(wèi)生院醫(yī)生。2023年4月12日15時許,來一個患者,一身酒氣,處于嗜睡狀態(tài),無呼吸困難現(xiàn)象,無明顯惡心嘔吐及嘔吐物,無明顯體外傷,血壓、心率在正常范圍。同行的人員說患者被他人推倒,頭部著地。其觀察患者頭部發(fā)現(xiàn)他后腦部有皮下血腫,周圍無明顯腦液體外滲,四肢無明顯外傷,遂建議就近選擇醫(yī)院,以排查頭顱損傷可能。后與患者同行的人要自行去蕭縣人民醫(yī)院做CT檢查。
24.被告人馮某的供述及辨認筆錄:2023年4月12日公安機關(guān)對其詢問時的供述、辨認筆錄:案發(fā)當日14時許,在淮北市杜集區(qū)××鎮(zhèn)××宿舍,當時其從張某某的二樓宿舍里出去,在一樓一名醉酒男子不小心撞到其,當時其沒有放在心上,該醉酒男子的工友也說他喝醉了,不要和他一樣。但醉酒男子對其辱罵:“你媽了個×,怎么弄的?!逼湔f:“你罵人不合適,我們年齡都那么大了。”醉酒男子的工友也在一旁勸,張某某聽到樓下吵架,就下樓看情況。后就把醉酒的男子送回宿舍。送回宿舍后,其到宿舍旁邊的洗漱臺,旁邊有幾個工友勸其不要和醉酒男子一般見識。但醉酒的男子回到宿舍后一直亂罵:“你媽了個×,×你娘”之類的話。罵著罵著醉酒男子從宿舍走出來到洗漱臺旁邊,一個工友說醉酒男子拿一個玻璃碴子,讓其離遠一點。接著醉酒男子往其靠近,他的工友拉他,其在一旁閃躲。工友沒有拉住他,醉酒男子拿玻璃碴子要扎其,但沒扎到,其還手用拳朝他身上打幾下。接著其二人被工友拉開,保安隊長走過來看看是什么情況,醉酒男子拿玻璃碴子打保安隊長臉部幾下,后看到保安隊長臉部出血。張某某走到旁邊拉架,拉架過程中張某某的手抓住醉酒男子的胳膊。當時其很慌亂,站在原地沒動,過一會聽到工友說醉酒男子躺在地上不動了。后派出所民警到了現(xiàn)場。其和醉酒男子沒有矛盾,之前不認識。該男子在宿舍門口撞其一下,后他一直罵其并走到洗漱臺處找其打架,其在洗漱臺處用拳打醉酒男子身上幾下,張某某在洗漱臺處抓住醉酒男子拿玻璃碴子的胳膊,后他和醉酒男子在宿舍門口怎么打的不清楚,其當時沒有過去。在洗漱臺醉酒男子用手打其,但沒有打到,他和張某某怎么打的不清楚。他用爛玻璃瓶子劃傷保安隊長臉部,誰靠近他,他就打誰。牛某4從頭到尾都在罵,其他人都沒有罵人。牛某4比較醉,走路不穩(wěn),意識不清楚,說話打絆。其當時穿迷彩外套。其辨認出與其發(fā)生爭執(zhí)的男子牛某4。
公安機關(guān)對其訊問時的供述:案發(fā)當日中午14時許,在工地宿舍的樓梯口處,其從宿舍往路上走,迎面走來兩人,其中一人喝醉酒的人(牛某4)跟其撞上,其看了牛某4一下就轉(zhuǎn)過臉繼續(xù)走。牛某4說:“你想怎么著”。跟牛某4一起的人說:“喝醉酒了,別計較,對不起”。其說好。牛某4就罵:“媽了個×,想怎么著?!?其說:“都那么大歲數(shù)了,喝點酒罵人不合適?!比缓笥泻脦兹税雅D?拉到宿舍,其就到宿舍西邊的洗手池處,其跟人說話時牛某4還在宿舍里罵,之后牛某4從宿舍里拿一個爛玻璃瓶子沖過來,想用玻璃瓶子攮其。中間有人拉架,但沒攔住,牛某4攮其,其躲開,然后其就開始還手,開始用腳踢他,但沒有踢到,其用拳打牛某4上半身,中間張某某從宿舍樓上下來,就跟其一起打牛某4,用拳打了,也用腳踹他肚子部位,中間保安隊長出來說“別打了”,牛某4就沖保安隊長去了,用爛玻璃瓶子劃傷保安隊長的臉部,其和張某某一起打牛某4,把他打倒在地,然后其用腳踹牛某4肚子等部位,后看他在地上沒動靜了,就停手了。其和張某某打他的過程持續(xù)有十來分鐘。張某某是用手和腳打的,沒有拿東西,當時場面混亂,具體張某某是怎么打的沒看清楚。當時牛某4拿木板瞪其,其就追過去了?,F(xiàn)場有人拉架,不讓他們打架,牛某4沒有打到其。當時其用拳打牛某4兩下,都打在他胸口上面靠近脖子位置,用拳打他的時候在菜地那邊,過一兩分鐘不知什么原因,牛某4躺倒在菜地里,其見他倒地,就用腳朝他腰腹部踢了一腳,踢過后其就從水池那邊往南邊去,保安隊長在那邊,其跟保安隊長說報警的事情,保安隊長用對講機跟他的同事說報警的事情。不久派出所民警就來到,其跟著看了一下情況,牛某4倒在宿舍門口水泥地上,上身沒穿衣服趴在地上。其自愿認罪認罰。
25.被告人張某某的供述:2023年4月12日13時許,其和馮某、張某3在外面飯館吃飯,其喝一瓶啤酒,飯后都到二樓其宿舍里聊天。13時40分許,馮某、張某3打算也回宿舍休息。其把他倆送到宿舍門口,馮某、張某3下樓。在下到一樓走廊時,馮某和對面走過來的一個醉酒的男子(牛某4)發(fā)生擦碰,聽到牛某4說“你想咋著?”馮某說“你碰著我了,我又沒吭聲?!焙妥砭颇凶右黄鸬娜苏f“他喝醉酒了,別和他一樣?!弊砭颇凶泳土R“媽個×,×恁娘”之類的話。其過去看一下,和攙扶牛某4的人一起把他送回宿舍,馮某當時沒有跟著去。送的過程中牛某4罵罵咧咧,之后其就回宿舍了。大概十幾分鐘,聽到下面還在吵,其出來看到保安隊長在樓下洗漱池旁邊捂著臉站在那里,身上有血。牛某4在樓下還想打馮某,其趕緊下去拉架。其從側(cè)面拉著牛某4的胳膊,他打其臉部,聽到旁邊工友說他手里有玻璃碴子,其就用右手去打他左臂,把他手里的玻璃碴子打掉。牛某4對其辱罵“你媽了個×,×恁娘”之類的話。其非常生氣,牛某4從洗漱臺往宿舍那邊跑,其去追,想去打他,接著其把牛某4推倒在宿舍中間的水溝里,他倒地后,其朝他肚子踢一腳,他站起來想和其打,其再次用力把他推倒在地,他后腦勺重重地摔在地上。
當時醉酒男子對其辱罵,其二人拉扯起來,到宿舍中間水溝位置,他推其,其一只腳被推到水溝里,其很生氣,用力把他推倒在地,又朝他肚子踹一腳,他爬起來順手找一塊木板又想打其,其怕被木板打到,就用手臂擋住,同時又推他一下,把他再次推倒在地上,看到他當時頭直接摔到水泥地上,躺著不動了。后公安民警就來到了。其辨認出與其發(fā)生爭執(zhí)的被害人牛某4。其當庭供述其知道有人報警,在民警來到后其帶他們指認了現(xiàn)場。
另查明,被害人牛某4受傷后被送至蕭縣人民醫(yī)院、徐州醫(yī)科大學附屬醫(yī)院救治,2023年4月14日0時許,因搶救無效死亡。五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遭受的經(jīng)濟損失為醫(yī)療費用17060.89元、喪葬費48722.5元,合計65783.39元。
上述事實有經(jīng)庭審舉證、質(zhì)證的病歷、濉溪縣孫疃鎮(zhèn)溝西村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1、牛某2、牛某3、牛某1、胡某的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醫(yī)療費票據(jù)等證據(jù)證實。
一審法院認為
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某因瑣事和被害人牛某4發(fā)生爭執(zhí),后馮某及被告人張某某對牛某4實施毆打,致牛某4因外傷致顱腦損傷合并小腸破裂繼發(fā)感染性休克死亡,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對馮某的辯護人關(guān)于應認定馮某構(gòu)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及張某某的辯護人關(guān)于張某某系正當防衛(wèi),應宣告無罪的辯護意見,不予支持。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均實施了毆打牛某4的行為,均系主犯,依法應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張某某具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可以從輕、減輕處罰。馮某雖不符合自首條件,但后其又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在庭審中表示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牛某4的行為具有明顯過錯,對雙方矛盾的激化負有直接責任,在對二被告人量刑時應予考慮。馮某、張某某因其犯罪行為給五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醫(yī)療費用17060.89元、喪葬費48722.5元,合計65783.39元,依法應予賠償,死亡賠償金、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訴訟請求不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對五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訴訟請求中超出上述數(shù)額的部分,依法不予支持。綜合考慮馮某、張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等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百五十五條之規(guī)定,判決:一、被告人馮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二、被告人張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三、被告人馮某、張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1、牛某1、胡某、牛某2、牛某3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65783.39元;四、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1、牛某1、胡某、牛某2、牛某3的其他訴訟請求。
上訴人主張
馮某上訴提出:1.其和張某某沒有共同傷害他人的故意,也沒有事先共謀;2.醫(yī)院的誤診是導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應認定其罪名為過失致人死亡;3.其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應認定為自首;4.一審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
馮某的辯護人除提出與與馮某上訴理由相同的辯護意見外,另提出:1.馮某還有認罪認罰、主觀惡性小、悔罪表現(xiàn)好等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情節(jié);2.馮某系初犯、偶犯,對其從輕、減輕處罰對其所居住的社區(qū)無重大不良影響。
張某某上訴提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上訴人的行為是正當防衛(wèi),應宣告無罪。
張某某的辯護人除提出與與張某某上訴理由相同的辯護意見外,另提出:1.牛某4“小腸破裂”導致死亡的原因是醫(yī)院救治不當,沒有進行手術(shù),不能完全歸責于兩被告人。2.張某某親屬給予經(jīng)濟補償五萬元系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不表明張某某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審法院查明
經(jīng)審理查明:原判認定被告人馮某、張某某故意傷害的事實、證據(jù)均經(jīng)一審庭審舉證、質(zhì)證,查證屬實。本院對一審法院判決查明的事實、所列證據(jù),予以確認。
二審法院認為
對于馮某及其辯護人提出馮某和張某某沒有共同傷害他人的故意,也沒有事先共謀,以及張某某及其辯護人提出張某某的行為是正當防衛(wèi),應宣告無罪的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經(jīng)審查認為:當牛某4持酒瓶碎片刺向馮某,并刺傷沈某面部時,牛某4的行為具有威脅他人生命和身體健康的現(xiàn)實危險性,針對此時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張某某抓住牛某4的胳膊,將酒瓶碎片打掉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牛某4所持酒瓶碎片被打掉后,在飲酒較多狀態(tài)下明顯不敵二人,且已跑開,其現(xiàn)實危險性已大大降低,馮某和張某某后續(xù)打倒牛某4又實施踢踹其腹部、頭部等行為,不具有防衛(wèi)性質(zhì),應認定為故意傷害。馮某和張某某雖無事先共謀,但在共同毆打牛某4的過程中形成一致的意思聯(lián)絡(luò),屬于共同犯罪。此節(jié)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納。
對于馮某及其辯護人提出醫(yī)院的誤診是導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應認定其罪名為過失致人死亡,以及張某某的辯護人提出的牛某4“小腸破裂”導致死亡的原因是醫(yī)院救治不當?shù)纳显V理由和辯護意見,經(jīng)審查認為:鑒定意見證實被害人牛某4頭部受外力作用致顱腦損傷,腹部外力作用致小腸破裂繼發(fā)感染,以上兩種損傷均可以導致死者死亡。結(jié)合監(jiān)控錄像、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等證據(jù),可以認定馮某和張某某踢踹牛某4腹部、頭部,以及張某某推倒牛某4致其后腦勺著地的行為,是導致牛某4死亡的直接原因,且并無證據(jù)證明醫(yī)院在檢查、轉(zhuǎn)院等診療過程中違反醫(yī)療規(guī)范,存在過錯或重大過失,醫(yī)院的診療行為不能阻斷二上訴人的傷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jié)果之間的因果關(guān)系。此節(jié)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納。
對于馮某及其辯護人提出馮某的行為構(gòu)成自首的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經(jīng)審查認為:馮某到案后,在公安機關(guān)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實之前未如實供述對被害人實施暴力侵害的主要事實和關(guān)鍵情節(jié),原判據(jù)此認定馮某的行為不構(gòu)成自首,符合法律規(guī)定。馮某及其辯護人的此節(jié)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納。
本院認為:上訴人馮某、張某某與被害人牛某4發(fā)生爭執(zhí)后,不能理智處理矛盾,踢踹牛某4的頭部和腹部,致牛某4死亡。馮某、張某某的行為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懲處。在共同犯罪中,二上訴人共同實施毆打行為,均行為積極,所起作用大,可不區(qū)分主從犯。張某某明知他人報警,在現(xiàn)場等待處理,可視為自動到案,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馮某一審當庭如實供述,并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害人牛某4酒后辱罵并持酒瓶碎片刺馮某,并刺傷拉架的沈某致其輕傷一級,具有明顯過錯。原判根據(jù)馮某、張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及社會危害性,充分考慮自首、認罪認罰、被害人過錯等相關(guān)情節(jié),對二上訴人所作量刑并無不當。對于上訴人及其辯護人提出的正當防衛(wèi)、一審量刑過重,請求宣告無罪或者改判的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不予采納。綜上,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二審裁判結(jié)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審判人員
審判長符仲云
審判員費志勇
審判員曹昆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書記員王琛

